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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起用“全国收容遣送站对口中转站季报表”的通知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注:1.本表由指定城市民政部门管理的收容遣送站填报。
    2.本表逻辑检验公式:T1100=T1111+T1112+T113=T1121+T1122=T1131+T1132+T1133+T1134+T1135+T1136+T1137+T1138+T1139 T1200=T1210+1220+1230+1240 T1100=T1300+T1400+T1500 T1131+T1132=T1100
  三、指标解释
  1.收容遣送站:指由民政部门管理的、独立核算的收容、教育、遣送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特殊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总称。包括收容遣送中转接收站、收容遣送对口接收站、一般收容遣送站三种单位。
  2.收容遣送对象:指被收容、教育、遣送的在城市中流浪乞讨的社会救济人员和滞留在城市中务工不着的非社会救济人员。
  3.上季末留站人数:指截至本季统计起,已经上次统计但未解决问题,仍然滞留在收容遣送站的人数。
  4.本季收容人员情况分类:指在当前统计时间收容流浪乞讨人员的年龄、性别的组成情况。
  5.青壮年:指处于18—59周岁之间的收容遣送对象。
  6.老年:指处于60周岁以上的收容遣送对象。
  7.少年儿童:指处于18周岁以下的收容遣送对象。
  8.本季收容人员情况:指在当前统计时间收容流浪乞讨人员的户口种类和流落街头的原因。
  9.农村流入城市乞讨人员:指从农村流浪到城市中,依靠乞讨为生的人员。
  10.城市居民流浪乞讨人员:指户口为城市居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流入其他城市,依靠乞讨为生的人员。
  11.上访:指问题已经解决乃无理取闹的情况。
  12.流浪乞讨原因:指造成当事人流浪乞讨的直接因素。
  13.因灾因生活困难:指当事人因遭受灾荒(难)造成生活无着和因生活资料严重匮乏而陷入极度贫困,失去了基本的生存保障的情况。
  14.好逸恶劳:指贪图享受,不愿以诚实劳动换取生活资料的情况。
  15.痴呆傻走失:指神智不健全、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因离开监护人而无法与家庭取得联系的情况。
  16.盲目外出务工不着:指无目的外出务工不着而导致当事人流落街头的情况。
  17.逃学:指因学校、家庭、少年儿童自身原因造成学龄少年儿童离开学校、家庭而流落街头的情况。
  18.逃避司法处罚;指因当事人因违法乱纪而畏惧法律制裁,离开家庭流落街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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