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通力协作,管好用好扶贫资金。
两年来,我县各部门共安排扶贫资金140万元,其中农行贷款104万元,占总额的74.3%。由于扶贫资金来源渠道较多,使用形式各异,为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我们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采取“一个统一,三个结合,三个区别。”
一个统一是统一安排资金。农行积极参与制定扶贫计划,在参与各项计划中,一方面充分发挥行、社基层网点多,对农村情况熟悉的优势,主动向党政部门和民政部门提供扶贫工作情况和安排项目、落实对象的意见;另一方面通过参与计划,根据各部门的扶贫资金和农户自有资金情况,有关部门物资供应情况和市场信息,把信贷资金、财政拨款、部门资金及物资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如1981年省财政局拨给玉明、半塔、杨郢、大余郢四个公社老区建设资金35万元,重点解决贫困户生产、生活困难资金数额比较大,使用相对集中,我行向县、区党委建议,这四公社扶贫资金应以财政资金为主,贷款为辅,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我们的建议被采纳。这一年,这四个公社扶贫贷款仅放7,663元,只占按规定放出资金的32.5%,剩下的指标调剂到其他公社。
三个结合:一是贷款与物资相结合。为了使扶贫资金真正用在急需的地方,我们和供销、物资部门加强联系,把扶贫贷款与扶贫物资紧密结合起来。具体方法是,贷款对象确定以后,有关部门发给扶贫物资供应票证,扶贫户拿到票证到信用社立借据,然后凭借据到物资供应部门领取物资,信用社与物资部门统一结算,进行转账。这样,扶贫户既得到了贷款,也购到了平价物资1983年通过这种方法帮助扶贫户购买尿素400吨、碳铵1,900吨、磷肥750吨,饼肥400吨、砖360万块、瓦36万块、水泥30吨、木材50立方米、耙木50立方米、房料1,200根。
二是贷款与拨款相结合。在发放贷款的同时,注意做好民政扶贫拨款工作,把拨款同贷款统一安排,统一检查使用效果,统一总结工作经验。在今年安排扶贫周转金时,我们考虑到过去周转金使用效果不理想,主要原因是周转金无息,早还迟还一个样,另外主管部门下面机构少,没有力量收回。根据这种情况,我们主动提出,把周转金交给农行统一安排发放和收回,周转金也按4.8%。利率计息,其利息收入除付给信用社手续费(放、收各5‰外,其余转为扶贫基金。这种对周转金使用和管理上的改革,得到了党政和民政部门的积极支持,现已给联合通知下达执行。
三是贷款与干部包干工作相结合。我县每个扶贫户都有1名干部包干扶持,为了使贷款放得出、收得回,我们和包干干部挂钩,一方面向他们了解扶贫户的情况,另一方面积极向他们宣传贷款的方针原则,对于那些过去信用不好,不善于经营,而又确实需要贷款的户,在贷款时,都要求包干干部及其单位担保,如果贷款效益不好到期收不回,我们就找担保单位和包干人,这样做,加强了包干干部和单位的扶贫责任,促使他们更好地搞好扶贫工作,从而保证了贷款的经济效益和按期收回。
三个区别:一是在整个扶贫资金中,把有偿资金与无偿资金区别使用。首先在政策宣传中,讲清救济款、农行贷款和有偿周转金等项资金来源、性质的不同,把无偿资金和有偿资金区别开来;其次在资金安排使用上,对于烈军属、五保户等丧失保力和遭受天灾人祸有严重困难,需要生活资金和治病的,尽量用救济款解决,对于生产上的资金需要,一般用有偿资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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