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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优质房地产贷款客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专业公司是指持有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已从事土地、商品房等房地产开发建设,并有连续从事房地产经营3年以上的企业法人。
  集团公司指持有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等级证书,房地产经营收入占集团经营收入50%以上的集团公司。
  第五条 优质客户标准:
  (一)优质专业公司标准。优质专业公司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以上,发展前景良好,信用等级AAA级,资产负债率低于70%,所有者权益2亿元(含2亿元)以上,近3年总资产平均净利润率5%(含5%)以上的专业公司;其中,开发资质一级,资产负债率低于60%,所有者权益超过5亿元,近3年总资产平均净利润率6%以上的,为特优公司。
             近3年累计净利润额/3
  总资产平均净利润率=----------------------
             近3年资产总和/3
  (二)优质集团公司标准。优质集团公司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以上,发展前景良好,信用等级AAA级,资产负债率低于70%,所有者权益5亿元(含5亿元)以上,近3年总资产平均净利润率4%(含4%)以上的集团公司;其中开发资质一级,资产负债率低于60%,所有者权益超过10亿元,近3年总资产平均净利润率5%以上的,为特优集团。

第三章 优质客户开发与认定

  第六条 优质客户的开发方式:
  (一)管理行房地产信贷处(客户部)直接开发;
  (二)管理行房地产信贷处(客户部)组织所辖有关行房地产信贷部(客户部)牵头开发;
  (三)经营行房地产信贷处(客户部)自行开发。
  第七条 优质客户的认定程序。
  (一)管理行直接开发客户的认定程序。管理行房地产信贷处(客户部)对开发客户进行全面调查,撰写客户调查评价报告,填写《优质客户调查、审查、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调查部分,并将调查评价报告和认定表交同级信贷管理部门审查。同级信贷管理部门审查后,填写认定表审查部分。并撰写客户审查推荐报告,呈报行长审定。分行开发的优质客户应上报总行审批认定。
  (二)管理行牵头开发客户的认定程序。管理行房地产信贷处(客户部)会同所辖有关行共同进行客户调查,主持撰写客户调查评价报告,填写认定表的调查部分,并将有关行同意的调查评价报告和认定表交同级管理行信贷管理部门审查。客户审查推荐、报批程序同本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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