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 存放总行款项(分行) 外币
或 存放系统内款项(经办行) 外币
贷:结售汇——即期或远期户 外币
借:结售汇——××币种即期或远期户 人民币
贷:准备金存款(总行) 人民币
或 存放电子汇兑汇差款项(分行和经办行) 人民币
(2)对下级行平盘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存放电子汇兑汇差款项 人民币
贷:结售汇——××币种即期或远期户 人民币
借:结售汇——即期或远期户 外币
贷:系统内存放款项 外币
2.卖汇平盘
卖汇平盘的会计核算与买汇平盘相反(会计分录略)。
3.交叉平盘
因管理需要,两种外币的结售汇敞口可以通过境外办理交叉平盘,在账务处理时,首先要以买入外汇金额为基础,按平盘日买入外汇的人民币中间计算出卖出外汇的人民币牌价,以此作为核算人民币结售汇敞口的依据,计算公式为:
卖出外汇的套算价=买入外汇金额×买入外汇中间价/卖出外汇金额
人民币结售汇金额=买入外汇金额×买入外汇中间价
=卖出外汇金额×卖出外汇套算价
与境外交叉平盘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存放境外同业款项(总行) 买入外币
贷:结售汇——即期或远期户 买入外币
借:结售汇——买入币种即期或远期户 人民币
贷:结售汇——卖出币种即期或远期户 人民币
借:结售汇——即期或远期户 卖出币种
贷:存放境外同业款项(总行) 卖出币种
六、外汇买卖(交易)的会计核算
(一)即期外汇买卖的会计核算
1.在办理不同币种之间的即期外汇买卖业务时,交易的两种不同外币之间有直接比价,可按直接比价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借:系统内存放款项(总行、分行) 买入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