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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稽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六条 支付结算业务的稽核。主要检查支付结算原则和基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合规性。
  第二十七条 会计档案管理的稽核。检查会计档案的保管、调阅、销毁批准手续的履行情况。
  第二十八条 出纳业务的稽核。主要检查出纳工作原则执行情况、现金收付业务的合规性,有价物品和库房管理以及查库等规定的执行情况。

第五章 稽核的程序

  第二十九条 财务会计稽核的准备阶段。稽核部门在开展财务会计现场稽核工作前,应按稽核工作计划或本行行长的要求确定本次稽核项目,包括稽核的对象、目的、范围、内容、要求和稽核期限等,组成稽核工作组,制定稽核实施方案,搜集被稽核单位的有关资料,提前向被稽核单位发出稽核通知。
  第三十条 财务会计稽核的实施阶段。稽核组进驻被稽核单位后,在实施操作过程中,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向被稽核单位领导说明本次财务会计稽核的目的与要求,以及需要配合的事项。
  (二)听取有关人员根据稽核要求所作出的财务会计方面的专题情况汇报。
  (三)被稽核单位要按稽核组要求提供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结论性意见)等有关资料,被稽核单位不得拖延、拒绝,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根据拟定的财务会计稽核方案,采用各种稽核分析方法分别对有关财务会计资料进行审查。
  (五)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和需要查实的情况,应通过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实地查看,或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取得证明材料,记入稽核工作底稿。
  (六)对稽核中认定的事实及有关资料进行整理核对,并进行比较分析,以确定查证的问题。对查出的事实进行判断和综合分析,并根据稽核依据对稽核出来的问题进行定性,对稽核内容作出稽核结论。
  (七)对稽核事项的评价,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稽核过程中未涉及的具体事项、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事项可不作结论性评价。
  第三十一条 对已核实的问题要按类别和性质进行整理、汇总,认真填写稽核工作底稿,由稽核组长和被稽核单位分别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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