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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填报《金融监管情况统计表》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统计研究处负责收集行政处罚违规金融机构登记表和行政处分金融机构违规人员登记表,不需要汇总,将所有登记表交行长签字(盖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总行统计司,同时采用网上直接填报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行政处罚违规金融机构登记表和行政处分金融机构违规人员登记表。
  (三)典型案例报告(附件6)
  1.要素
  机构和人员基本情况;问题发生时间、发现时间、发现方式;具体违规事实。涉及金额、风险状况、危害性;处罚依据;处罚内容、提出处罚时间、实际处罚时间、处罚执行情况、处罚执行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相应的对策建议等。
  2.编写要求
  典型案例报告应用word编写,500字以内。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所有对金融机构执行现场检查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典型案例的格式和要素,根据表2和表3编写5-10份典型案例。
  3.上报方式
  上报方式与行政处罚违规金融机构登记表和行政处分金融机构违规人员登记表上报方式(不需要网上填报)相同。
  三、《统计表》的网上填报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统计研究处将按要求汇总后的数据在总行金融监管情况统计表上报网页上直接填报。
  (一)网上填报方式
  1.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统计研究处确定一名数据上报人员,由该同志将自己的姓名、电话、单位等信息用本人的NOTES信箱发到总行统计司信息管理处李家先信箱(李家先/统计司/总行/PBC@pbc)。总行统计司信息管理处随后把用户名和口令发到该人员的NOTES信箱。如需调整数据上报人员,清及时与总行统计司信息管理处联系(010-66194379)。
  2.获取用户名和口令后,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统计研究处在本部门已连入中国人民银行内联网的计算机上,运行IE浏览器,在地址栏键入:http://11.129.2.71:99/,可看到“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情况统计表》”页面,点击“数据上报”选项可进入用户登录页面,然后键入总行统计司下发的用户名和口令,可进入数据填报页面。
  3.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统计研究处不同人员必要时可同时使用同一用户名和口令上网填报数据(不能同时填报同一张表),但需注意用户名和口令的保密。
  (二)网上填报数据要求
  根据各表不同的填报要求,认真填报数据。在总行确定的上报时间内,已填报的数据可以修改或删除(遵循谁填报、谁修改或删除的原则)。截止日期过后,已填报的现场检查工作量统计表不能修改,也不能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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