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省部级后备干部制度的意见
(1983年10月5日)
培养选拔大批优秀中青年干部,进一步实现领导班子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仍然是我们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中央最近提出,为了使国家能够长治久安,使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连续性和继承性,必须从现在开始抓紧第三梯队的建设。因此,一定要建立和健全后备干部制度,使新老干部的交替有雄厚的后备力量,并且保证这种交替经常化、制度化。
(一)后备干部的人数
省部级后备干部,是指省市区党委正副书记和常委,省市区人民政府的正副省长、正副市长、正副主席和中央国家机关正副部长的后备对象。于1984年7月以前,共选定1000名。其中省委书记、省长和中央国家机关部长后备干部200名,省委副书记、常委和副省长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副部长的后备干部800名。每个省、市、自治区200名左右,共600名;每个部委5名左右,共400名。
后备干部的人数要保持常数,因提拔和调整而出现的缺额,应及时补充。
(二)后备干部的条件
选拔后备干部,应包括党政、经济、文教、科研等各方面具有不同专长的优秀人才。妇女干部和多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干部要占有一定比例。
后备干部必须是符合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而又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干部。挑选时要注意掌握:①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坚决拥护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身体力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有开创新局面的胆识和才干。②“文化大革命”中表现好,政治上坚定可靠,思想意识健康,作风正派,能够联系群众。③眼界宽阔,思想解放,有综合分析能力,勤奋好学,知识面较广,有创见,有干劲,并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工作成绩突出。④具有大专文化程度(包括经过自学达到大专水平的);不仅要注意学历,还要看是否有真才实学。⑤后备干部的年龄,要形成梯形结构,一般为45岁左右和40岁左右。⑥身体健康。
列为省部级正职的后备干部,必须有更高的要求,主要是政治上坚定、敏锐,在复杂的情况下,能坚持正确方向,有比较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有胜任工作的科学技术或社会、历史知识,有战略眼光和决策能力,作风民主,善于团结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政绩比较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