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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案卷厚度不得超过2厘米。
  第二十一条 卷内文件的排列按照时间顺序或重要程度排列。
  下列情况的排列方法是:
  (一)密不可分的文件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二)重要文件的历次稿,最后定稿在前,其它历次稿依次排列。
  (三)奖惩、信访、案件等类型的文件材料,结果、结论。判决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文件材料在后。
  第二十二条 编写卷内文件页号。卷内文件材料经过系统排列后,应当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铅笔填写页号。
  第二十三条 填写卷内目录。卷内目录上的各个项目应当用钢笔填写齐全,字迹工整。一份文件包括正本和定稿,为一个顺序号。文号是指文件的发文字号。责任者是指制发文件的组织即文件的发文机关,以印章为依据。标题不得更改或简化,标题结构不完整,缺少问题部分的应加以补写,没有标题的文件应当根据文件内容拟写标题。日期是指文件的成文日期。填写目录页号时,前面的各份文件只填写起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两个页号。卷内目录放在卷首。
  第二十四条 填写卷内备考表。备考表用于填写卷内需要说明的情况。应当写明卷内文件的实有页数,文件和文件稿本是否齐全,并填写立卷人、检查人(指处负责人)及日期。卷内备考表放在卷尾。
  第二十五条 填写案卷封面。
  (一)案卷封面上的各个项目应当以厅、司、局为单位统一填写,字迹工整、清晰。部门、标题、年度三项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其余各项用铅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彩色笔。
  (二)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地反映卷内文件内容,一般包括作者、问题、名称三部分。
  (三)案卷的保管期限须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确定。
  (四)年度指案卷归属的时间。
  第二十六条 案卷装订。
  (一)案卷装订前应当对文件材料进行全面检查。对破损的文件材料,应当进行修补。装订部位过窄或装订部分有字迹的文件,要用纸加衬边。纸面过小的书写材料,要加贴衬纸。纸张大于卷皮的文件材料,要按卷皮大小折叠整齐。对字迹模糊或褪色的文件材料,应当予以复制或附上誊写清楚的手抄稿。复制件附于原件后一并归档。重要外文文件应当译成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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