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制和招生对象
学制三年,招收高中、中专及职高毕业生。
三、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
(一)课程结构分析说明
本专业课程的设置,根据素质教育的相关要求,以专业知识及相关知识为基础,确立素质培养课程与能力培养课程两个教学模块。全部教学课程(不含见习、实习及专项训练)图示如下:
┌───────────┬─────────────────┐
│ 课程结构 │ 教学时数 │
├───────────┼─────────────────┤
│ │1.政治素质培养类162学时(14.28%)│
│ ├─────────────────┤
│素质培养类课程1134学时│2.业务素质培养类810学时(71.43%)│
│(53.85%) ├─────────────────┤
│ │3.身体素质培养类162学时(14.29%)│
├───────────┼─────────────────┤
│ │1.基础能力培养类432学时(44.44%)│
│能力培养类课程972学时 ├─────────────────┤
│(46.15%) │2.核心能力培养类468学时(48.15%)│
│ ├─────────────────┤
│ │3.辅助能力培养类72学时(7.41%) │
├───────────┼─────────────────┤
│ 总计 │ 2106学时 │
└───────────┴─────────────────┘
(二)素质培养课程
1.政治素质培养类(小计162学时,约占素质培养课程学时数的14.28%)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72学时
(2)邓小平理论概论 54学时
(3)法律职业道德 36学时
2.业务素质培养类(小计810学时,约占素质培养课程学时数的71.43%)
(4)法理学 72学时
(5)
宪法 54学时
(6)中国司法制度 36学时
(7)民商法 126学时
(8)婚姻家庭法 36学时
(9)
刑法 108学时
(10)经济法 72学时
(11)行政法 54学时
(12)诉讼法 108学时
(13)
国家赔偿法 36学时
(14)国际经济法 72学时
(15)国际私法 36学时
3.身体素质培养类(小计162学时,约占素质培养课程学时数的14.29%)
(16)体育 162学时
(三)能力培养课程
1.基础能力培养类(小计432学时,约占能力培养课程学时数的44.44%)
(17)外语 126学时
(18)应用写作训练 54学时
(19)应用口才训练 36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