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部门行政法(公安、工商、税务、环境等) 90学时
(14)行政救济法 72学时
(15)比较行政法 54学时
3.身体素质培养类(小计162学时,约占素质培养课程学时数的14.29%)
(16)体育 162学时
(三)能力培养课程
1.基础能力培养类(小计432学时,约占能力培养课程学时数的44.44%)
(17)外语 126学时
(18)应用写作训练 54学时
(19)应用口才训练 36学时
(20)书法训练 36学时
(21)计算机原理与操作训练 108学时
(22)文献检索 36学时
(23)美学欣赏 36学时
2.核心能力培养类(小计468学时,约占能力培养课程学时数的48.14%)
(24)逻辑学 54学时
(25)行政公文与法律文书写作 54学时
(26)法学方法论训练 36学时
(27)证据学 36学时
(28)司法鉴定 36学时
(29)法律论辩学 54学时
(30)行政管理学 36学时
(31)公证、调解与仲裁业务 54学时
(32)行政案例研究 72学时
(33)复议、应诉技巧 36学时
3.辅助能力培养类(小计72学时,约占能力培养课程学时数的 7.4%)
(34)公共关系学 36学时
(35)社会学基础 36学时
四、教学过程
(一)社会调查与见习、实习
为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培养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学校必须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扩大实践教学领域。具体安排是:
1.第一学年结束后,学校组织学生利用暑假进行社会调查两周,并书写社会调查报告;
2.第四学期,由学校安排学生进行为期九周的专项见习,该项活动在校内、校外安排均可;
3.第六学期,学校组织学生进行为期四个月的毕业实习活动,该项活动应安排在有关行政部门进行。
(二)主干课教学进程安排
1.第一学期:法理学、
宪法、行政管理学;
2.第二学期:行政法基础理论、民事法律、刑事法律;
3.第三学期:经济法律、行政主体法、法律论辩学;
4.第四学期:行政行为法、行政程序法、部门行政法;
5.第五学期:行政救济法、比较行政法、行政案例研究、行政公文与法律文书写作。
以上各学期课程以周课时不超过26节为宜。
(三)毕业论文
在导师具体指导下,学校组织学生在第六学期撰写毕业论文。
五、教学基本要求
学校应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的要求重塑教学工作模式,构建以应用性和实践性为特点的教学体系。坚持以培养岗位职业能力为根本,切实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使学生掌握熟练的法律职业技能,具备较强的岗位适应性及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法学方法论训练,增强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习惯;重视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实践工作技能训练的实施既可在校内组织,也可在实际部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