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是否按照规定调整了工资、增加了离退休费、发放了年终一次性奖金;
11、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是否按照规定发放,部分企业军转干部上访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
12、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的情况。
(二)人事执法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各市、各部门是否建立了人事执法制度,人事执法制度是否得到落实,执法队伍的建设是否得到加强。
三、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这次检查,采用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5月15日-6月10日)。由各省辖市人事局对市直部门和市、县(区),省直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对本部门、本单位,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可结合本市本部门的实际,确定自查重点,自查报告于6月15日前报送人事厅。自查报告包括贯彻执行各项人事政策法规规章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经验体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改进的打算与措施以及对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人事管理各项规定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二)抽查阶段(6月15日-25日)。在各市、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人事厅将组织检查组对部分省直单位和市县进行重点抽查。采取座谈、实地检查、听取群众意见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形式,对不同层次的单位进行检查。
(三)总结阶段(6月25日-30日)。根据各市、各部门的自查报告和厅检查小组抽查的情况,人事厅将汇总形成人事执法检查的总结报告,并对面上的情况和抽查情况进行通报。6月底将自查报告报送人事部。
四、组织领导及要求
1、加强领导。开展人事执法检查,对全面推进人事法制建设,提高人事工作依法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这次人事执法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各部门要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人事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把手要亲自抓,迅速开展这项工作。为了加强对人事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省厅成立开展人事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厅长王菊梅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各市也要建立健全人事执法检查机构,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市、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这次执法检查的顺利进行。
2、把执法检查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开发人才资源结合起来,与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加强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各市、各部门在自查时,要着眼于制度的完善和各项法规规章的落实,注重实效,通过执法检查,切实推动人事人才工作的改革发展。检查中要实事求是,反映真实情况,防止弄虚作假,在检查中发现严重问题处理难度较大的,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部门领导报告,并向人事厅反馈,涉及重大方针政策的要及时请示;检查组抽查时,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全面情况,严禁流于形式走过场,特别要注意了解各市在贯彻执行法规规章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做法和经验。
3、严格管理,严格执法。要始终把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作为这次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对严格按人事政策法规办事,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总结他们的经验,及时宣传推广并给予表彰;对执法不严、执法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要提出批评,限期改正;对不按人事政策法规办事,违反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对违反纪律的人事部门的干部,要坚持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严肃处理。各市、各部门对执法检查的情况要及时进行汇总通报,对组织检查不力的单位要提出批评,限期重新检查,确保这次执法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