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编制2002年劳动和
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草案)的通知
(2001年12月4日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
2001年是“十五”规划的第一年。今年以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按照年初的计划,狠抓工作落实,两个确保进一步巩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取得实质性进展,下岗职工出中心和并轨总体平稳,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采取多种措施扩大就业和再就业,预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取得进展,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稳步提高,预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8%,劳动保障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基本实现了年度计划目标。
2002年是我国政治经济生活中重要的一年。党的十六大将于明年下半年召开,维护社会稳定十分重要。世界经济回升的前景还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在短期内难以消除。加入WTO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结构性失业的矛盾会更加突出,劳动保障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制定明年劳动保障计划中认真研究和解决。各地方、有关部门要正确认识和全面把握明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形势,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做好编制2002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工作,为实现“十五”期间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现将制定劳动保障计划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编制2002年劳动保障计划,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劳动保障“十五”规划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巩固两个确保,加快完善社会保障系体,大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切实安排好困难群体的工作和生活,全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同时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基础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实现劳动保障事业的新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明年劳动保障计划要突出以下重点:
一、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确保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
失业保险条例》,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狠抓扩面征缴,增强基金支撑能力。要完善调剂金制度,用好积累基金,搞好余缺调剂。要加强对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监控和预测,做到心中有数。进一步做好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清除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