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培训任务和要求
(一)以“双基”培训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适应性短期培训
1.今年和明年要集中力量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与世界贸易组织基本规则的培训。举办高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使广大企业特别是国有重点骨干企业的负责同志充分了解和掌握《基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了解世界贸易组织基本规则的内涵、我国的承诺和应对措施,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尽快与国际经济接轨,提高国际竞争力做好基础工作。
2.围绕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管理创新、技术创新、资本运营、市场营销等适应性短期培训,认真贯彻
财政部《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1]325号),并组织好培训工作。着眼于21世纪发展要求,广泛开展金融、科技、财税、法律知识以及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电子商务、网络技术、知识经济等内容的适应性短期培训。
(二)继续举办和规范工商管理培训
1.继续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工商管理培训
重点抓好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工商管理培训要突出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在坚持原有培训内容的基础上,还要补充国际商务、跨国经营、企业发展策略、企业发展目标与企业重组、利用国际资本市场等方面的内容,强化案例教学,改进培训形式和方法,更新和完善培训手段。“十五”期间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继续以调训为主要方式进行。
大力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十五”期间,要对中小企业管理人员进行轮训。国家经贸委将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培训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开展中小企业培训的经验和做法。
积极探索适合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方式、方法,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工商管理培训。选择部分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主要经营者和三资企业中方经理参加由国家经贸委组织的培训,各地区根据情况选择非公有制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参加培训。
2.做好“九五”与“十五”期间工商管理培训的衔接工作
“九五”期间尚未参加工商管理培训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十五”期间要优先安排参加培训;“九五”期间已参加过工商管理培训的,“十五”期间要参加工商管理培训部分新知识的培训。
工商管理培训是逐步推行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预备性培训,是加快培育企业经营者人才市场,促进高素质、职业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必要环节。“十五”期间需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国有企业推行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