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一、葡萄牙
送往葡萄牙使用的公证书,葡方规定不要求附葡译文,葡译文要由葡方驻外机构或葡方有关机构翻译才有效。葡方对公证书无特殊要求,一般均需办我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和葡萄牙驻华使馆认证,或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办理。
送往澳门使用的公证书,不需附葡译文,如申请人要求办理认证,葡萄牙驻华使馆可代办认证。
四十二、荷兰
送往荷兰使用的证书大多是申请在学子女的助学金的有关证书。这类证书可不办认证,由申请人将公证书直接寄国外当事人,到我国驻荷兰大使馆办理译文。
凡申请赴荷兰探亲,超过三个月者,要提供“结婚证书”、“出生证书”、“亲属关系证书”(附英译文或荷译文),不需办认证手续。其他证书无要求,根据申请人要求办理。
四十三、奥地利
凡申请赴奥地利探亲、定居、自费留学均需提供“亲属关系证书”,要附德译文,需办我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不办奥地利驻华使馆认证。
四十四、比利时
中国公民申请去比利时探亲、旅游等所需“结婚证书”、“出生证书”、“亲属关系证书”,均可不办我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和比利时驻华使馆认证。申请定居和留学的有关公证书,均需办我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和比利时驻华使馆认证。凡送比利时使用的公证书,均需附法译文。
四十五、瑞士
凡申请赴瑞士自费留学,瑞士政府不要求提供公证书。如有的瑞士大学需要提供公证书,均需办理我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和瑞士驻华使馆认证。
凡申请赴瑞士探亲,所需的亲属关系证书均应办领事司认证。
凡送往瑞士使用的公证书,要附德译文,均要求说明公证书的使用目的(如定居、留学等),瑞士驻华使馆才予以认证。
四十六、意大利
申请赴意大利探亲、定居、自费留学都需提供“亲属关系证书”,要附意译文。每本公证书必须说明使用目的(如定居、探亲、留学等),并办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和意大利驻华使馆认证(注:根据(87)中旅总签字第125号要求加送副本一份,供意大利使馆留存)。
四十七、希腊
送往希腊使用的商业性证书,要附希腊译文,并办我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和希腊驻华使馆认证。
四十八、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