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关于涉外公证书取消认证页等事的通知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
 关于涉外公证书取消认证页等事的通知
 (2000年1月21日 [2000]司律公字0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公证管理处,长安公证处:
  为维护涉外公证书的严肃性,进一步加大防伪力度。经商外交部领事司决定,涉外公证书取消认证页。外交部领事司自2000年3月1日起将公证书认证贴纸直接粘贴在公证书证词译文页背面。
  为此,在涉外公证书的制作上应注意以下两点:
  一、证词译文页应使用公证专用纸。否则,自上述日期起,外交部领事司对证词译文页为非公证专用纸的公证书将不予认证。
  二、装订应规范。从公证书内各页的排列顺序,直至加盖钢印,都应按规定进行,并保证外观整洁。另外,公证书封面、封底用纸应选用70克以上的质地良好的纸张。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