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赣州市、新余市、宿州市、怀化市、六安市、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赣州市、新余市、宿州市、
 怀化市、六安市、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
 (工商企字[2000]第20—23、35、72号)


  二000年一月二十八日、二月十七日、四月十一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和《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先后决定授权赣州市、新余市、宿州市、怀化市、六安市、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行使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