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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失效]

  随着商标管理任务的日益艰巨,商标管理模式要顺应形势的发展而不断创新和完善。
  一是商标管理要以商标办案为中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商标管理机构都应该办案,在办案中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争取领导的支持;没有设立商标管理机构的地方,要确定专人办理商标案件。商标案件应主要由商标管理机构办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其他职能机构办理商标案件,要与商标管理机构会商,案件定性及行政处罚裁量权应主要由商标管理机构掌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把商标办案工作作为商标管理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并把办理商标案件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商标管理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是大力推动工商所建设,实现其商标管理职能到位。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切实加强工商所建设,充分发挥工商所在商标管理尤其是商标办案中的主力军作用。工商所应当勇挑重担,大胆管理,并在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下依法行政,其具体行政行为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外,都应以所属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名义作出;对于重大商标案件,应移送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或者在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下办理。
  三是合理界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商标管理职责。随着商标管理重心拓展到工商所和以商标办案为中心的管理思路的确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适当参与办案。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主要加强对商标办案的指导和协调的同时,也要参与办案;地级和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主要强化商标办案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下级机关和工商所商标办案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四是严肃组织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对于商标案件,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按照《商标法》的规定,接受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归口指导。对于上级交办的案件,必须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于重大商标案件以及商标办案中遇到的重大情况,要及时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汇报。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商标管理中,要继续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拓新商标监管的方式、方法和思路,建立适应时代要求的商标管理模式。
  三、积极促进商标管理职能全面到位
  商标管理包括多方面的内容,任务艰巨,情况复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努力发挥主观能动性,化压力为动力,团结协作,推进商标管理职能全面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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