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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解释(2000)[失效]

  上海、广东、福建、浙江、江苏五省市的第三者责任险费率表应是在标准机动车辆保险基本险费率表(营业和非营业)对应档次的基础上上浮20%后生成的数据表。
  5.集装箱专用运输车辆的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费率在基本险费率表对应档次基础上上浮20%。
  本条规定了集装箱专用运输车辆的费率在基本险费率表对应档次的基础上上浮的幅度,但其车辆损失险的基本保险费部分不属于上浮范围。
  6.大连市车辆损失险费率在基本险费率基础上上浮20%。
  大连市车辆损失险费率表是在标准机动车辆保险基本险费率表对应档次的基础上上浮20%后生成的数据表。但其车辆损失险的基本保险费部分不属于上浮范围。
  7.同时挂粤澳号牌的车辆和在深圳特区以外行驶的同时挂粤港号牌的车辆,其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费率在基本险费率表对应档次基础上上浮20%。
  挂粤澳号牌的车辆是指经广东省公安部门核准的可行驶于中国大陆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两地的并持有广东省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核发的牌、证的车辆。
  挂粤港号牌的车辆是指经广东省公安部门核准的可行驶于中国大陆(深圳经济特区除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两地的并持有广东省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核发的牌、证的车辆。
  当同一车辆涉及到上面4、5、6、7项所述情况时,其费率(车损险基本保险费除外)上浮应累积计算。其计算顺序如下:
  第一步:地域整体上浮20%;
  第二步:粤澳或粤港车上浮20%;
  第三步:集装箱专用运输车辆上浮20%;
  第四步:如同时投保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时,第三者责任险优惠10%;
  第五步:在前四步的基础上计算有关附加险的保险费。
  第六步:如符合享受无赔款优待条件,按规定优惠10%。
  具体按下列公式计算:
  A.车辆损失险保险费(F1):
  车辆损失险保险费=基本保险费+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费率

   ×(1+20%)×(1+20%)×(1+20%)
    ----  ----  ----
      |     |     |
      |     |     |
      ↓     ↓     ↓
    地域上浮 粤港(澳)车上浮 集装箱车上浮

  B.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F2):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固定保险费

   ×(1+20%)×(1+20%)×(1+20%)×(1-20%)
    ----- ----- ----- -----
      |     |     |     |
      |     |     |     |
      ↓     ↓     ↓     ↓
    地域上浮 粤港(澳)车上浮 集装箱车上浮 同时投保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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