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省辖电子汇兑往来——往账户
或贷:电子汇兑往来——往账户
(3)同时,将异地卡支取款项时,发卡中心应得的分成手续费划转异地发卡中心。
异地卡分成手续费的清算:
借:其他应付款——××发卡中心
贷:省辖电子汇兑往来——往账户
或贷:电子汇兑往来——往账户
2.异地发卡中心的核算手续
(1)异地发卡中心收到受理地发卡中心通过电子联行划来的借方差额时,会计分录为:
借:单位准贷记卡——持卡人
或借:个人准贷记卡——持卡人
贷:省辖电子汇兑往来——来账户
或贷:电子汇兑往来——来账户
(2)异地发卡中心收到受理地发卡中心通过电子联行划来的贷方差额时,会计分录为:
借:省辖电子汇兑往来——来账户
或借:电子汇兑往来——来账户
贷:单位准贷记卡——持卡人
或贷:个人准贷记卡——持卡人
(3)异地发卡中心收到受理地发卡中心划来的手续费收入时,会计分录为:
借:省辖电子汇兑往来——来账户
或借:电子汇兑往来——来账户
贷:中间业务收入——金穗卡业务手续费收入
第九条 脱机压卡的核算
随着银行电子化网络建设的现代化水平的提高,联机操作将逐步替代脱机压卡的手工处理方式,脱机压卡在目前条件下仅仅作为联机业务的一种补充手段,且业务量在准贷记卡业务处理中只占有很少的份额,同时由于各行的处理方式不尽相同,因此关于脱机压卡的业务操作手续,由各行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按照《
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办法一贯性原则,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和核算手续,并报总行(财务会计部)备案。
第十条 准贷记卡透支和逾期的核算
准贷记卡具有浪费信用的功能,银行对持卡人支付金额的控制,是账户存款余额加透支额度,持卡人存款账户实质上是透支账户,出现透支的情况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发卡中心一定要做好准贷记卡透支的会计核算,日终打印“准贷记卡透支清单”,编制“金穗卡透支”科目的记账凭证进行会计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金穗卡透支——持卡人
贷:单位准贷记卡——持卡人
或贷:个人准贷记卡——持卡人
如金穗准贷记卡发生非正常透支,应按照金穗卡透支的期限规定,比照贷款转入非正常贷款的核算手续,转入相应的“逾期贷款”、“呆滞贷款”或“呆账贷款”科目核算。
第十一条 利息及代扣缴个人利息所得税的核算
准贷记卡账户内的存款,按照规定的利率及计息办法计提应付利息,在结息日或销户时计入持卡人账户。个人卡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具体会计核算手续、计息会计凭证同储蓄存款,会计分录:
计提应付利息时;
借:利息支出——金穗卡存款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结息日或销户时:
借:应付利息
贷:单位准贷记卡
或贷:个人准贷记卡
贷:代扣缴储蓄利息所得税
第十二条 挂失与止付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