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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储蓄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十六条 教育储蓄存款
  (一)规定
  教育储蓄存款按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规定办理,并视储户是否提供“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决定采用的存款利率和税收政策,分为以下情况:
  1.到期支取时,分两种情况:
  储户提供“证明”的,一年期、三年期按开户日同期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六年期按开户日五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储户不能提供“证明”的,一年期、三年期按开户日同期同档次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六年期按开户日五年期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2.逾期支取时,分两种情况:
  储户提供“证明”的,存期内计息同到期支取提供“证明”的;逾期部分按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对逾期部分利息代扣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储户不能提供“证明”的,存期内计息同到期支取不能提供“证明”的,逾期部分按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对全部利息代扣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3.提前支取时,分两种情况:
  储户提供“证明”的,该笔存款利率同“按实际存期和开户日同期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储户不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支取日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同时代扣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二)计息公式
  1.存款余额日积数=前次存款余额×存款天数(前后业务的间隔天数);
  2.积数总和=各次存款余额日积数相加的累计数;
  3.应付利息=积数总和×日利率。
 第十七条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一)应税利息=本金×应纳税天数×适用利率;
  (二)税金=应税利息×适用税率;
  (三)税后利息=应付利息-税金。

           第五章 储蓄业务会计核算

 第十八条 储蓄业务流程
  (一)开户
  1.储户办理储蓄存款开户,应在储蓄存款凭条上填写日期、户名、储种、币种、存入金额、实名证件名称及号码。如为定期储蓄存款应填写存期;如为存本取息、整存零取需约定取息、取款的周期;如整存整取自动转存应注明自动转存;如为他人代理存款,应填写代理人实名证件名称及号码;如储户要求凭印鉴支取,应在“印鉴卡”上加盖储户预留印鉴印模。经办员点收现金、审核上述内容无误后,方可受理业务。
  2.经办员选择相应储种开户界面,根据储蓄存款凭条录入户名、存期(定期储蓄存款时录入)、币种、存入金额、实名证件名称及号码;录入存单或存折号码。凭印鉴支取,经办员录入“凭印鉴支取”标志;凭密码支取时,储户录入个人密码。然后依次打印储蓄存款凭条、存单(折),核对内容无误后,存单(折)上加盖业务印章、经办员名章,交付储户。
  (二)续存
  1.储户办理活期、零存整取、教育储蓄续存业务,应在储蓄存款凭条上填写日期、账号、户名、储种、币种和续存金额、经办员点收现金并审核存折与凭条无误后,方可受理业务。
  2.经办员选择相应储种续存界面,根据储蓄存款凭条分别录入账号、币种、存折余额、存入金额;依次打印储蓄存款凭条、存折,核对内容无误后,存折上加盖经办员名章,交付储户。如遇存折页满换折时,原存折加盖“换折”和“附件”章,作储蓄存款、取款(取息)凭条附件。
  (三)支取
  1.储户办理活期、存本取息、整存零取储蓄支取业务,应在储蓄取款(取息)凭条上填写日期、账号、户名、储种、存期、币种、支取金额。如为大额支取,应填写取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如为“凭印鉴支取”,应在储蓄取款(取息)凭条上加盖储户预留印鉴印模。经办员审核(大额支取应交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方可受理业务。
  2.经办员选择相应储种支取界面,根据储蓄取款(取息)凭条分别录入账号、币种、支取金额,根据储蓄存折录入存折余额,凭密码支取的由储户录入个人密码,然后依次打印储蓄取款(取息)凭条、存折,核对内容无误后,存折上加盖经办员名章,连同支取的现金交付储户。
  (四)活期储蓄销户
  储户凭存折办理活期销户时,具体操作比照支取时的手续办理。经办员依次打印储蓄取款(取息)凭条、存折、利息及代扣税款清单(一式两联,下同),核对内容无误后,利息及代扣税款清单上加盖现金付讫章、经办员名章,利息及代扣税款清单一联连同现金交付储户。存折加盖“销户”章,作记账凭证附件。
  (五)定期储蓄到期、逾期销户
  1.凭存折办理销户
  储户凭存折办理定期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到期或逾期销户时,具体操作比照活期储蓄销户的手续办理。
  2.凭存单办理销户
  储户凭存单办理整存整取到期、逾期或定活两便、个人通知存款销户时,经办员审核存单(如为大额支取,应填写取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提交负责人审核),选择相应储种销户界面,根据存单录入账号、存期、币种、支取金额;凭密码支取的由储户录入个人密码。然后依次打印存单、利息及代扣税款清单,核对内容无误后,利息及代扣税款清单上加盖现金付讫章、经办员名章,利息及代扣税款清单一联连同现金交付储户。存单加盖“销户”章,作记账凭证。
  (六)定期储蓄提前支取销户
  储户办理定期储蓄存款提前支取销户时,应在存单或储蓄取款(取息)凭条(凭存折办理时)上填写储户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如为他人代理,还应填写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经办员审核无误后,方可受理业务。具体处理比照定期储蓄到期、逾期销户办理。
  (七)整存整取定期储蓄部分提前支取、个人通知存款部分支取
  储户办理整存整取定期储蓄部分提前支取、个人通知存款部分支取时,应在原存单上填写储户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如为他人代理,还应填写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未提前支取部分(个人通知存款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额的)应重新填写储蓄存款凭条(填写内容同开户)。经办员审核无误后,选择整存整取定期储蓄部分提前支取或个人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界面,根据原存单录入账号、存期、币种、支取金额,根据储蓄存款凭条录入未提前支取部分金额,凭密码支取的,由储户录入个人密码。经办员依次打印原存单、利息及代扣税款清单、储蓄存款凭条、新存单,核对内容无误后,新存单上加盖业务印章及经办员名章,利息及代扣税款清单上加盖现金付讫章、经办员名章,将新存单、利息及代扣税款清单一联连同提前支取部分现金交付储户。
  (八)教育储蓄销户
  储户办理教育储蓄销户时,应提供“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经办员审核无误后,在“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加盖“已享受教育储蓄优惠”和“附件”章,作“应付利息”科目记账凭证附件。到、逾期操作比照定期储蓄到、逾期凭存折销户办理;提前支取操作比照定期储蓄提前支取销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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