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资金来源内容包括:
(一)付息负债
1.各项存款
2.向中央银行借款
3.同业存放款项
4.同业拆入款项
5.同业借入款项
6.向总行借款
(二)不付息负债
1.代理财政性存款
2.应付利息
3.其他应付款
4.各项准备
(1)贷款呆账准备
(2)坏账准备
(3)投资风险准备
5.汇出汇款
(1)全国联行汇出汇款
(2)省辖联行汇出汇款
(3)县辖联行汇出汇款
6.拨入备付金
(三)所有者权益
1.拨入营运资金
2.未分配利润
(四)本年利润
(五)其他资金来源
1.系统内存放款项(剔除与总行往来资金)
2.联行存放款项
3.其他
第七条 资金运用内容包括:
(一)生息资产
1.各项贷款
2.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拆放同业款项
其中:拆放外资银行
4.存放同业款项
5.同业借出款项
6.投资
7.上存总行资金
8.缴存准备金
9.存放总行电子汇兑汇差款项
(二)非生息资产
1.现金
2.应收利息
3.其他应收款
(1)待收结算款项
(2)待处理结算损失及出纳短款
(3)待处理案件损失
(4)垫付国债及金融债券款项
(5)应收再贴现款项
(6)垫付诉讼费
(7)其他
4.固定资产净值
5.在建工程
6.无形资产
7.递延资产
8.缴存财政性存款
9.拨付备付金
10.待处理财产损益
11.待清理资产
12.待清理信托资产
13.固定资产清理
14.其他非生息资产
(三)其他资金运用
1.外汇买卖借贷方轧差
(1)外汇买卖借贷方余额轧差占用资金(外汇占款)
(2)代客外汇买卖借贷方余额轧差占用资金
2.外汇营运资金占款
3.存放系统内款项(剔除与总行往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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