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保管箱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七、乙方或其代理人开箱,应在甲方营业时间内,持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申请开箱,并提供身份认证资料,经甲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凭开箱通知单和甲方业务人员持客、主钥匙共同开启保管箱。乙方自行负责锁箱(用客钥匙即可锁闭保管箱)。
  八、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开启所租保管箱:
  1.乙方身份证件、身份认证资料(印鉴、签字、密码、掌型、掌纹、指纹等)与预留甲方的资料不符的;
  2.乙方代理人的授权期限与预留银行的资料不符的;
  3.联名租用人现场发生争执、纠纷时;
  4.乙方未按规缴纳租金、开箱手续费及滞纳金的;
  5.乙方死亡通知到达甲方后其合法继承人尚未确定的;
  6.保管箱被公安、司法部门认定有非法用途嫌疑或被依法查封的。
  九、乙方继续租用保管箱,应在期满前到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并交纳下期租金。为保护客户利益,其他未经授权人不得替乙方办理续租手续。
  十、乙方有权自由退租。正常退租时,乙方或其代理人应在租用期满前持客钥匙(2把)和保证金收据,到甲方办理退租手续。乙方清理箱内物品并结清所有费用后,向甲方交还客钥匙;甲方凭保证金收费凭证,将保证金连本带息退还乙方。
  乙方中途退租,须填写《中途退租申请书》。已交本期租金不予退还;已预交以后租期的租金凭乙方提交的收费凭证全额退还。
  十一、乙方或代理人所持的磁卡、印鉴遗失或密码遗忘、泄露,应持有效证件主动到甲方申请挂失,填写《挂失申请书》,交纳挂失手续费。挂失生效7天内,甲方暂停开箱;挂失生效7天后,甲方为其补发磁卡、更换印鉴,或由乙方及代理人重新设置密码后按正常程序开箱。
  乙方或代理人所持客钥匙遗失,应填写《挂失申请书》。如遗失一把钥匙,甲方予以换锁;如遗失两把钥匙,乙方填写《破箱申请书》,甲方予以破箱,破箱时乙方或代理人必须在场,破箱后在破箱记录上签章确认。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或代理人承担。
  如因乙方或其代理人未及时挂失而导致所保管物品被他人按约定手续开箱冒领,甲方不予负责。
  十二、乙方或其代理人如需更换预留印鉴,应凭本人身份证件、原预留印鉴,到甲方办理更换手续。手续办妥后,废止原印鉴,启用新印鉴。
  十三、乙方亡故,在甲方接到死亡证明文件前,其代理人有权在授权期限和授权范围内办理手续,租金仍然照付;在甲方接到死亡证明文件后,其合法继承人(合法继承人无须全部到场,但未到的继承人应持有经公证的书面声明或书面委托)或代理人持合法继承文件(公证书、遗嘱证明、法院裁定书等,境外法律文件须通过公证证明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预留印鉴或磁卡及客钥匙到甲方申请开箱,经审验无误后自行清理箱内物品,并办理退租手续。如合法继承人需继续租用保管箱,应先办理退租手续,再办理续租手续。超期租金照付。
  十四、乙方或其代理人因违章而被终止租用协议的,甲方只退还保证金,不退租金。在租用协议解除后,直至乙方将箱内物品提清并交还钥匙之前,租金仍然照付。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