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条 国库日报表。国库日报表分为预算收入日报表、共享收入分成计算日报表、税收返还收入计算日报表、地方预算收入总额分成计算日报表、预算收入对账日报表、财政库存日报表和国库会计日计表等七种。
(一)预算收入日报表(格式3-17),是各级国库收纳、划分、报解库款的基础报表。
本表根据缴款书、收入退还书、更正通知书以及下级国库上报的各级预算收入报表等,由各级国库按照政府预算收入科目,分别中央级、省级、地(市)级、县(市)级、乡(镇)级等预算级次逐日汇总编报。
(二)共享收入分成计算日报表(格式3-18),是计算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地方财政上下级之间每日分成留解的报表。国库在办理各级财政共享收入分成时,应根据当日上下级财政之间共享收入各款总额填制共享收入分成计算日报表。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享收入的税收缴款书留中央国库作原始凭证,地方金库以中央国库填制的共享收入分成计算日报表为原始凭证,办理地方预算分成收入的入库。
(三)预抵税收返还收入计算日报表(格式3-19),是国库根据当日中央预算收入日报表的国内增值税和国内消费税总和,乘以税收返还比例,计算当日应从中央返还本级财政款项的报表。
(四)地方预算收入总额分成计算日报表(格式3-20),是国库根据本级财政当日收入总额按财政体制核定的上解比例,计算本级财政当日应上解、留成数额的报表。
(五)预算收入对账日报表(格式3-21),是国库与征收机关核对预算收入款项的报表。本表根据缴款书、收入退还书、收入更正通知书等,按照政府预算收入科目,分征收机关、预算级次逐日汇总编制。
(六)财政库存日报表(格式3-22),是国库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核对财政预算库款数额的报表,根据同级财政库款账户的收入、支出、余额编制。
(七)国库会计日计表(格式3-23),是反映会计科目当日借贷发生额和余额的报表。
第六十八条 国库月报表、季报表。国库月报表分为预算收入月报表、预算收入对账月报表、预算支出月报表、国库会计月计表等;国库季报表为预算收入退库季报表等。
(一)预算收入月报表(格式3-24)。
(二)预算收入对账月报表(格式3-25)。
(三)预算支出月报表(格式3-26),根据预算支出登记簿编报。
(四)国库会计月计表(格式3-27)。
(五)预算收入退库季报表(格式3-28),根据预算收入退库登记簿编报。
第六十九条 为准确反映各级预算收入当月数字,各分库、中心支库、支库和乡(镇)国库月末日的预算收入,应在报送期限内,报解到上级国库,汇入当月月报,做到按月划期。对个别确实来不及报解、未能汇入当月月报的,可并入下月报表汇总。
第七十条 国库年度决算报表。国库年度决算报表是对一个会计年度内国库办理收纳、退付、支拨等国家预算资金的会计核算业务的汇总。各级国库应按规定时间报送上级国库。各级国库报送年度决算报表时,应附国库会计决算说明书。
国库年度决算报表包括:预算收入年度决算报表(格式3-29),预算收入对账年度决算报表(格式3-30),预算支出年度决算报表(格式3-31),国库会计年度决算报表(格式3-32)和预算收入退库年度决算报表(即第四季度季报表)(格式3-33)等。
第四章 预算收入收纳、划分、报解的核算
第一节 国库经收处
第七十一条 经收预算收入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和信用社均为国库经收处。各国库经收处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收纳、报解各级预算收入款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不得延解、占压和挪用预算收入。延解、占压和挪用预算收入的,经国库部门查实后,按《
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规进行处罚。
第七十二条 各国库经收处收纳、报解各项预算收入款项,一律使用“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并在该科目下设置“待报解预算收入”专户进行核算。
第七十三条 国库经收处受理征收机关、缴款单位(人)的缴款书后,按下列程序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和报解:
(一)审查凭证
1.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征收机关和收款国库等要素是否填写清楚;
2.缴款日期是否超过限缴期限,超过期限的,必须由征收机关核实滞纳金后收纳;
3.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字迹有无涂改;
4.缴款单位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填写是否正确、齐全;
5.收、付款联是否加盖印章,印章是否清晰、齐全,与预留印鉴是否相符;
6.缴款单位存款账户是否有足够的余额。
不符合规定的缴款凭证,国库经收处有权拒绝受理。
(二)办理收纳。国库经收处审查缴款凭证无误后,在缴款书各联加盖有收(转)讫日期的业务印章。
缴款单位(人)以转账方式缴纳预算收入款项的,第一联收据联退缴款单位(人),第二联付款凭证联由缴款单位(人)开户行作借方传票,与另填制的“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下的“待报解预算收入专户”的转账贷方传票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存款——缴款单位(人)
贷: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预算收入专户
缴款单位(人)以现金缴纳预算收入款项的,国库经收处出纳专柜将现金收妥后,填制现金收入借方传票,将缴款书第一联收据联加盖现金收讫章后和第六联存根联退缴款单位(人);第二联付款凭证联作现金收入借方传票的附件,与另填制的“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下的“待报解预算收入专户”的转账贷方传票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贷: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预算收入专户
缴款书第三、四、五联由国库经收处随划款凭证划转国库。
(三)办理预算收入款项报解。每日营业终了,国库经收处应将已收纳的缴款书汇总金额与“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待报解预算收入专户”余额核对一致后,登记“提出代收登记簿”,填制“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特种转账借、贷方传票。特种转账借方传票借记“待结算财政款项”下的“待报解预算收入专户”;特种转账贷方传票与另填制的“同城交换划款凭证”或“辖内往来”划款凭证,随缴款书第三、四、五联划转国库。会计分录为:
借: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预算收入专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或辖内往来
第七十四条 纳税人以转账方式缴纳税款时,由开户银行或进驻办税服务厅的商业银行负责预算收入款项的收纳。
纳税人以外币缴纳税款时,收款银行应按缴款日外汇牌价兑换成人民币办理收纳手续。
第七十五条 纳税人用现金缴纳税款时,国库经收入不得拒收。
第七十六条 国库经收处所收款项属代收性质,不是正式入库,不得办理退库。国库经收处收纳的各级预算收入,应在当日办理报解手续,如当日确实来不及报解的,最迟在下一个工作日上午办理。月末日必须扫数报解。
国库经收处在当日预算收入未上划以前,如征收机关发现错误,可以更正。
第二节 乡(镇)国库
第七十七条 乡(镇)国库是国家金库的组成部分,是办理国家预算收支的基层国库。预算收入以缴入乡(镇)国库为正式入库;未设乡(镇)国库的以缴入支库为正式入库。
乡(镇)国库负责办理各级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报解、入库;负责办理本级预算收入的退付。
第七十八条 人民银行经理的乡(镇)国库收纳、划分、报解、入库的各级预算收入,使用“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待报解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地方财政库款”、“财政预算外存款”、“行库往来”或“辖内往来”等会计科目核算。在“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科目下分别设置“省级户”、“地级户”、“县级户”、“乡镇级户”和“地方共享户”。
第七十九条 商业银行或信用社代理的乡(镇)国库收纳、划分、报解、入库各级预算收入,使用“待结算财政款项”、“地方财政库款”、“财政预算外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辖内往来”等会计科目核算。在“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下分别设置“待报解预算收入专户”、“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专户”、“待报解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专户”、“等报解地方预算收入专户”,在“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专户”下分别设置“省级户”、“地级户”、“县级户”、“乡镇级户”和“地方共享户”。
第八十条 预算收入的收纳
(一)乡(镇)国库直接收纳预算收入时,对征收机关或缴款单位(人)填写的缴款书,应认真审核,无误后进行清分,办理收纳手续。人民银行的会计分录为:
借:××存款
贷: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
待报解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
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省级户、地级户、县级户、乡镇级户、地方共享户)
商业银行或信用社的会计分录为:
借:××存款或现金
贷: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专户
——待报解中央地方共享收入专户
——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专户(省级户、地级户、县级户、乡镇级户、地方共享户)
(二)乡(镇)国库收到国库经收处报解预算收入款项时,对划款凭证和所附缴款书第三、四、五联,应认真核对。除按经收处审查凭证的各项要求进行审查外,还要审查所附缴款书是否加盖了国库经收处的有收(转)讫日期的业务印章等。如发现问题,予以退回。
缴款凭证审核无误后,将缴款书第三联收款凭证加计总数,与当日国库经收处划款凭证的金额核对一致后,办理转账。人民银行的会计分录为:
借:行库往来
或辖内往来
贷: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
待报解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
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省级户、地级户、县级户、乡镇级户、地方共享户)
商业银行或信用社的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或辖内往来
贷: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专户
——待报解中央地方共享收入专户
——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专户(省级户、地级户、县级户、乡镇级户、地方共享户)
第八十一条 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对已收纳的、但预算收入级次不清等待处理款项,暂时用“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行库往来
或辖内往来
贷:待结算财政款项
待查清预算收入级次后及时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待结算财政款项
贷: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
或待报解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
或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省级户、地级户、县级户、乡镇级户、地方共享户)
第八十二条 商业银行或信用社代理国库对已收纳的、但预算收入级次不清等待处理款项,暂时在“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下的“待报解预算收入专户”中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或辖内往来
贷: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预算收入专户
待查清预算收入级次后及时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预算收入专户
贷: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
或——待报解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
或——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省级户、地级户、县级户、乡镇级户、地方共享户)
第八十三条 预算收入的划分与报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