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兑付国家债券资金款项:负债类科目,核算财政部拨入人民银行系统的兑付国家债券备付金和通过人民银行总行拨付商业银行总行承销的凭证式国债的还本付息款项。
收到时记贷方,下拨或归还时记借方,余额在贷方。
第四十五条 表外科目
(一)重要空白凭证:核算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使用的联行往来凭证和行库往来专用凭证以及其他重要空白凭证。
调入时记收入,调出时记付出,余额为重要空白凭证的库存数。本科目应按重要空白凭证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户记载。
1.联行往来凭证:核算总库划拨款项时填发的联行报单。
2.行库往来专用凭证:核算人民银行各分支库划拨款项时填发的行库往来专用凭证。
(二)有价单证及收款单:核算本行的有价单证及收款单。
有价单证指待发行的印有固定面额的特定凭证。收款单主要是指财政部发行的各种国家债券和对单位、个人发行国债时开具的收款单。
本科目下按有价单证及收款单的种类、券别等分年度设账户,有价单证按实际金额记载,收款单以假定价格记载。本行购买的国家债券和开出国家债券收款单时记收入,收回兑取国家债券、国家债券收款单或兑付国家债券收款单时记付出,余额为有价单证及收款单的结存数。
(三)已兑付国家债券:核算收缴各金融机构已兑付的国家债券和本行上缴、销毁的国家债券。
本科目下按已兑付国家债券的种类、券别、分年度设账户,按实际金额记载。兑付、缴回时记收入,上缴或销毁时记付出,余额为已兑付国家债券的库存数。
第二节 会计凭证
第四十六条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是记账的依据。国库会计核算所使用的凭证,必须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制度》和《
支付结算办法》等与国库业务有关的法规制度的要求。
第四十七条 国库使用的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分为收入缴库凭证、收入退库凭证、更正收入错误凭证、库款支付凭证、资金划拨凭证和国债凭证等。
记账凭证是根据原始凭证填制或以原始凭证代替的、直接凭以登记账簿的依据。符合记账凭证要求的其他凭证,也可代替记账凭证。
第四十八条 预算收入缴库凭证为“缴款书”。缴款书是国库业务的基本凭证。缴款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年、月、日;
(二)人民币大、小写金额和人民币符号“¥”;
(三)凭证号码和银行会计分录;
(四)银行经办人员印章;
(五)缴款单位的户名、开户银行和账号;
(六)缴款单位预留银行的印鉴;
(七)征收机关名称及收款国库名称;
(八)预算收入级次;
(九)预算科目“款”、“项”的代号及名称;
(十)预算收入的所属时期;
(十一)纳税的计算根据;
(十二)滞纳金的计算。
第四十九条 缴款书分为税收通用缴款书、税收汇总专用缴款书和其他专用缴款书等。
(一)税收通用缴款书一式六联,各联次用途为:
第一联:收据,国库经收处收款盖章后退缴款单位(人)作完税凭证;
第二联:付款凭证,缴款单位(人)的支付凭证,开户银行作借方凭证;
第三联:收款凭证,收款国库作贷方凭证;
第四联:回执,国库收款盖章后退税务机关作税收会计凭证;
第五联:报查,国库收款盖章后退基层税务机关作税收会计凭证;
第六联:存根联,基层税务机关留存。
(二)税收汇总专用缴款书一式五联,各联次用途除第一联收据联由国库经收处盖章后退缴款单位(人)作基层税务机关税收会计凭证,第五联报查联由国库盖章后退基层税务机关定期上报县级税务机关备查外,其他三联用途与税收通用缴款书第二、三、四联相同。本缴款书是税务机关自收现金税款、基金、费用及其滞纳金和罚款时使用的一种专用缴款凭证。
(三)其他专用缴款书主要包括: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海关专用缴款书和其他专用缴款书。
第五十条 各级国库和国库经收处收纳预算收入时,一律凭统一规定的缴款书办理。缴款书应按政府预算收入科目,按“款、项”填制,一税一票,不得几种税合开一票。实现税务、国库(银行)计算机横向联网的地区,计算机填开的缴款书格式,可由分库与同级征收机关商定,并报上级国库、税务部门同意。
第五十一条 缴款书是国库办理收纳预算收入唯一合法的原始凭证,也是各级财政部门、税务机关、海关、国库、银行以及缴款单位分析检查预算收入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记账统计的重要基础资料。征收机关应认真填写缴款书,并加强对自行填开缴款书单位和个人的检查辅导,各级国库和国库经收处应比照银行对收付款凭证的审查要求,加强对缴款书的审核,确保各级预算收入及时、准确入库。对于缴款书填写中的突出问题,经办银行或国库要及时通知征收机关予以核实、纠正。
第五十二条 预算收入退库凭证为“收入退还书”。收入退还书一式五联,各联用途如下:
第一联:报查,由退款国库盖章后退签发退还书的机关;
第二联:付款凭证,由退款国库作借方凭证;
第三联:收入凭证,由收款单位开户行作贷方凭证;
第四联:收账通知,由开户行通知收款单位收账;
第五联:付款通知,由国库随收入日报表送退款的财政机关。
第五十三条 各级国库按规定退付预算收入时,一律凭收入退还书办理。
第五十四条 国库更正收入错误的凭证为“更正通知书”。更正通知书一式五联,各联用途如下:
第一联:填制机关留存;
第二联:国库凭以作会计借方传票(或附件),并据以更正预算收入账表;
第三联:国库凭以作会计贷方传票(或附件),并据以更正预算收入账表;
第四、五联:随预算收入对账日报表退相应的征收机关。
第五十五条 库款支付凭证。各级财政部门的预算拨款,同城预算拨款使用“预算拨款凭证”,异地预算拨款使用银行的“信汇凭证”或“电汇凭证”。
预算拨款凭证联数和各联用途如下:
第一联:支款凭证,由付款国库作借方凭证;
第二联:收入凭证,由收款单位开户银行作贷方凭证;
第三联:收款通知,由收款单位开户银行盖章后交收款单位作收账通知;
第四联:支款通知,由国库盖章后退财政部门作支款通知。
第五十六条 国债凭证。国债凭证分为国库券收款单和国家债券兑付本息上划报告表。国库券收款单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章的单位购买国库券时使用的专用凭证,同时也是还本付息时使用的凭证。国库券收款单一式三联,各联用途如下:
第一联:经收银行代收入传票;
第二联:给缴款单位收执;
第三联:由经收银行留存。
国家债券兑付本息上划报告表,为各分、支库上划国债兑付款项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七条 国库外来会计凭证必须专人传递。财政拨款凭证、退库凭证必须由财政或征收机关工作人员送达国库。
第五十八条 记账凭证分为:转账借方传票、转账贷方传票、特种转账借方传票、特种转账贷方传票、行库往来借方凭证、行库往来贷方凭证、预算拨款凭证、预算收入退库凭证、表外科目收入传票、表外科目付出传票、符合记账要求的其他凭证。
内部账务划转时,使用转账借、贷方传票;系统之间或系统外款项划转时,使用特种转账借、贷方传票;国库与会计营业部门之间的资金往来使用行库往来借、贷方凭证;各级国库办理表外科目核算时,填制表外收入、付出传票。
第三节 会计账簿
第五十九条 国库会计账簿是以会计凭证为依据,运用会计科目和会计账户,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反映和监督各项财政预算收入、支出、库存以及往来款项的核算工具。国库会计账簿包括总账、分户账、登记簿。
第六十条 总账按国库会计科目设置,根据科目日结单登记借贷方发生额,并结计余额,每日综合平衡。总账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格式。
第六十一条 各级国库按照国库会计科目,在总账下设置相应的分户账:
(一)表内科目分户账
1.中央预算收入分户账;
2.中央预算支出分户账;
3.地方财政库款分户账;
4.财政预算外存款分户账;
5.待结算财政款项分户账;
6.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分户账;
7.待报解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分户账;
8.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分户账;
9.代收国家债券款分户账;
10.兑付国家债券本息款项分户账;
11.兑付国家债券资金款项分户账;
12.行库往来分户账。
(二)表外科目分户账
1.重要空白凭证分户账;
2.有价单证及收款单分户账;
3.已兑付国家债券分户账。
第六十二条 各级国库应按预算收支核算、统计分析及国库监管的需要设置以下登记簿(表):
(一)预算收入登记簿(格式3-1),该登记簿按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分别登记。
(二)预算支出登记簿(格式3-2),该登记簿按支出科目、金额等要素进行登记。
(三)预算收入退库登记簿(格式3-3),该登记簿按预算级次、预算科目、收款单位、退库原因、退库金额等要素进行登记。
(四)行库往来票据签收登记簿(格式3-4),该登记簿按会计事项序时登记发生额、余额,并由国库、会计营业部门有关人员每日核对签章。
(五)行库往来登记簿(格式3-5)。
(六)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格式3-6)。
(七)会计档案调阅登记簿(格式3-7)。
(八)通讯联网登记簿(格式3-8),该登记簿可用通讯联网对账单代替。
(九)业务量登记表(格式3-9)。
(十)事后监督登记簿(格式3-10)。
(十一)业务检查登记表(格式3-11)。
(十二)柜面监督登记簿(格式3-12)。
(十三)业务交接登记簿(格式3-13)。国库人员岗位轮换、调动时,个人保管的重要业务单证和印章的交接,用此簿登记。
(十四)业务差错更正登记簿(格式3-14)。
(十五)计算机运行日志(格式3-15)。
(十六)国债票样登记簿(格式3-16)。
各级国库还可根据业务需要设置其他登记簿。
第六十三条 会计账簿的格式,总账采用四栏式,分户账、登记簿采用三栏式或多栏式。
第六十四条 国库会计的核算方法和记账规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制度》执行。
第四节 会计报表
第六十五条 国库会计报表是国库对预算收入原始凭证等会计核算资料进行归类汇总的一种书面报告。各级国库必须及时、准确、完整地编报各种会计报表。
第六十六条 国库会计报表分为日报、月报、年度决算报表等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