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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关于下发《关于调整龙卡异地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下发
 《关于调整龙卡异地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2000年1月21日 建总发[2000]9号)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总行直属分行,苏州、三峡分行:
  自龙卡网络开通运行,特别是1999年5月储蓄卡加入龙卡网络运行以来,我行银行卡异地交易量持续增长。同时,由于全行对建总发〔1999〕41号《关于下发〈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内使用龙卡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执行情况不统一,造成大量调账。为了更好地为广大龙卡持卡人提供优质服务,现对龙卡在本行系统内交易有关手续费标准调整如下,请各行遵照执行。
  一、龙卡异地交易(包括异地存现、异地网点取现、异地ATM取现、异地转账等)均按交易额的0.5%收取异地交易手续费,手续费不足1元的收取1元。
  二、其他固定收费(如年费、挂失手续费、补换卡片工本费等)标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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