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授权业务操作规程
(2000年11月20日第九次行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龙卡业务管理,促进龙卡业务的发展,规范信用卡授权业务运作,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授权业务管理办法》及建设银行信用卡业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 信用卡授权根据授权类型的不同分为本行卡授权和本代他授权;根据处理方式的不同分为自动授权和人工授权。
二、特约商户授权
第三条 POS自动授权
安装POS的特约商户,每笔信用卡交易应通过POS划卡操作申请授权。
1.若屏幕显示“交易成功”表示此笔交易已经授权批准。
2.若屏幕显示“余额不足”、“请与银行联系”、“止付卡,请没收”等,表示此笔交易不被批准,收银员不能办理此笔交易,并应按照屏幕提示进行相应处理。
3.卡片磁条损坏或POS因故不能使用时,改用手工压单方式办理。
第四条 人工授权
在未安装POS、因故不能使用POS进行联机交易的情况下,对于超过商户授权限额的交易,需进行人工授权,操作程序是:
一、特约商户收银员拨通授权电话,提供下列资料:
特约商户名称;
信用卡卡号(以下简称卡号);
信用卡有效期(以下简称有效期);
持卡人姓名(以下简称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15位身份证号码的后5位、18位身份证号码的后6位或其他类型身份证件的完整号码,下同);
交易金额;
受理时遇到何种问题(对这笔交易有怀疑时,下同)。
二、在得到电话授权应答后:
1.若批准授权,特约商户收银员记录授权号码,将授权号码填写在签购单指定位置。
2.若不批准授权,不得进行该笔交易并按收单行的要求作进一步处理,如没收止付名单卡等。若持卡人要求解释,建议持卡人与发卡行联系。
第五条 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