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卡片磁条损坏或POS因故不能使用时,改用手工压单方式办理。
第四条 人工授权
在未安装POS、因故不能使用POS进行联机交易的情况下,对于超过商户授权限额的交易,需进行人工授权,操作程序是:
一、特约商户收银员拨通授权电话,提供下列资料:
特约商户名称;
信用卡卡号(以下简称卡号);
信用卡有效期(以下简称有效期);
持卡人姓名(以下简称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15位身份证号码的后5位、18位身份证号码的后6位或其他类型身份证件的完整号码,下同);
交易金额;
受理时遇到何种问题(对这笔交易有怀疑时,下同)。
二、在得到电话授权应答后:
1.若批准授权,特约商户收银员记录授权号码,将授权号码填写在签购单指定位置。
2.若不批准授权,不得进行该笔交易并按收单行的要求作进一步处理,如没收止付名单卡等。若持卡人要求解释,建议持卡人与发卡行联系。
第五条 预授权
预授权一般限于宾馆类特约商户操作,适用于消费前预付押金、消费后再进行结算的情况。特约商户可通过电话、POS进行预授权,操作程序与普通授权操作相同。
在办理结账时,如结账金额大于预授权金额时,超额部分须另行办理授权。
三、取现网点授权
第六条 终端自动授权
1.取现网点受理信用卡取款应首先通过联网终端处理。
2.若终端因故无法响应时,改用手工压单方式办理交易,不得拒绝受理。对于超过1000元的交易,应通过电话申请授权,并用手工压单方式交易。
3.屏幕显示“交易成功”,打印出取款交易凭条。
4.若屏幕显示“拒绝”、“请与卡部联系”、“止付卡,请没收”等,经办人员作相应处理。
5.若已通过电话取得授权号码,选择终端授权取款功能,划卡后输入取得的授权号码、取款金额,打印授权取款交易凭条。
第七条 人工授权
在因故不能进行联机交易的情况下,对于超过1000元的取现交易,需进行人工授权。操作程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