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授权业务管理
暂行办法》和《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授权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
(2000年12月18日 建总发[2000]126号)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总行直属分行,苏州、三峡分行:
为了加强信用卡授权业务的管理,规范授权业务的操作,进一步改善用卡环境,防范风险,总行制定了《
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授权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
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授权业务操作规程》,经2000年11月20日第九次行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做好信用卡授权工作是防范信用卡风险、改善用卡环境的重要环节。各行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所属认真学习并组织贯彻实施。
二、各行须在2000年12月31日前完成信用卡业务主机系统、自动柜员机、POS、储蓄网点等前端软件的修改和参数调整,以及前后台管理与操作人员、储蓄网点操作人员、商户的培训工作,确保2001年1月1日起按照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办理信用卡授权业务。
三、本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执行,在此之前的有关信用卡授权业务的各项规定,如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均按照本办法之规定执行。
四、各行可以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制定《
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授权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授权业务操作规程》的实施细则,并报总行备案。
五、对本办法执行的情况及遇到的问题,由一级分行负责收集汇总并及时上报总行。
附:一 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授权业务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