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信息资料集中在城市综合业务网络系统统一管理,客户代码按城市行统一编排。
三、客户代码的编排规则
使用总行科技部文件规定的客户代码编排规则,主要由客户的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生成。
四、非联网储蓄所
非联网储蓄所客户的信息资料在该网点保存,客户代码在网点内统一编排。其他业务处理手续比照联网所处理。
第三节 业务流程
一、开户
储户办理第一笔实名制开户业务,应提供规定的身份证件。具体流程:
1.客户填写存款凭条,并注明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连同现金及身份证件交经办柜员。
2.经办柜员审核身份证件,录入存款金额,及客户身份证件种类、号码等客户信息资料。
3.由计算机根据客户身份证件种类、号码进行查询,如该客户身份未建立,则自动登记客户身份信息,并生成客户代码;生成账号、户名、存款金额、利率等账务信息;将该客户的身份信息(客户代码)与账户信息(账号)自动连接。
4.交易成功,打印有关单证。
如客户在实名制实施后已办理过存款开户业务,再办理其他开户业务时只需提供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客户办理存款开户业务时,除可出示身份证件外,还可出示已经使用实名进行开户的存单(折、卡),经办人员通过存单(折)账号、卡号查询到客户资料信息,建立新开账户与客户代码的关联关系。
二、原户转实名制的处理
客户在个人存款实名制实施前开立的存款账户,可持原存款凭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向银行申请转为实名制存款(该业务只限于存款凭证户名与身份证件姓名一致的)。
1.客户将需转换的存单、折、卡及本人身份证件交经办人员。
2.经办人员审核存单、折、卡真伪,并核对存单、折户名与身份证件姓名一致,录入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姓名等客户信息,及存单、折、卡的账号。
3.由计算机根据客户身份证件种类、号码进行查询,如该客户身份未建立,则自动登记客户身份信息,并生成客户代码;根据客户存款账号查询账务信息。
4.经办人员打印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姓名、地址等,及各存单折的账号、户名、开户日期、存期、金额等相关信息,并核对打印信息与存单、折无误,经客户签字确认后,确认转换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