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查询业务
第四十二条 手机银行查询业务是指客户通过手机银行系统,对个人账户或金融信息资料进行查询。
第四十三条 手机银行提供的查询业务包括:查询签约账户当前余额、最近交易明细、外汇牌价等。
第十二章 其他业务
第四十四条 手机银行挂失业务是指客户通过手机银行办理账户口头挂失。
第四十五条 通过手机银行办理账户口头挂失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书面挂失手续。
第四十六条 手机银行挂失业务包括:活期储蓄存折、储蓄卡、信用卡挂失等。
第四十七条 手机银行公告是指通过手机向公众介绍最新的金融信息及银行新增的业务品种等内容。
第十三章 后台管理
第四十八条 系统的后台管理,包括交易流水管理、报表管理、客户信息管理。
第四十九条 交易流水管理是指将手机银行交易流水纳入城市综合网系统进行轧账、备份等。
第五十条 报表管理是指打印及保管手机银行业务有关凭证、交易流水及各类报表。
第五十一条 客户信息管理是指对签约客户数量、客户信息、账户变化情况的动态管理。
第十四章 差错处理
第五十二条 开办手机银行业务的分行应对客户提出的有关交易的质询、投诉等要求,进行及时的处理和回复。
第五十三条 手机银行业务发生的错账按照现行城市综合网的错账调整处理手续办理。
第十五章 统计分析
第五十四条 开办手机银行的分行应定期对该业务进行统计及分析。内容包括:
1.转账(卡折转账、银证转账)的交易笔数、交易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