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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关于《中国银行储蓄存款挂失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储户必须在办理临时挂失后的5天之内,到原开户行办理正式挂失手续,否则挂失失效。
  4.柜员要做好临时挂失登记记录,交复核员审核后保存,并调整储户账户冻结状态。
  5.临时挂失不收手续费。
  四、存单(折)挂失业务的处理
  (一)挂失业务的手续
  1.柜员根据储户提供的有关资料,认真核对储户的身份证件及账户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先冻结账户,再办理其他挂失手续。
  2.指导储户填写挂失申请书,在“证件内容”栏,要填写身份证件的名称、号码、住址、签发单位等;代办挂失时,要同时注明代办人身份证件的上述相关内容。
  3.办理正式挂失时,申请人需在挂失申请书上签字。凭印鉴支取者,在挂失申请书上加盖原预留印鉴。凭密码支取者,则由储户输入密码。
  4.对挂失金额较大的(按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同,由各省行自定金额的限度),要影印其身份证件作附件备查。
  5.存单、印鉴、普通活折等收取挂失手续费1元,定、活期一本通收取挂失手续费5元。
  6.复核员审核各项内容无误后,加盖印章,将挂失申请书第三联、手续费收据和身份证件交储户。储户7天后凭挂失申请书换取新存单(折)或支取存款。
  7.柜员应在挂失登记簿上详细登记有关要素,并将挂失申请书的第一联专夹保管;挂失申请书第二联作手续费传票的附件送事后监督审核。
  8.事后监督对次日电脑打出的日结报表中的冻结和解冻账户清单进行核对并盖章。
  (二)挂失业务的核实
  柜员受理挂失后,应对挂失的存款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方式可分为:
  1.根据储户提供的内容与开户资料核对,并通过电话与存款人取得联系,证实挂失确属存款人申请办理。
  2.存单(折)挂失金额较大的(按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同,由各省行自定上门调查核实挂失金额的限度,并报备总行零售业务部),应根据储户留存的地址上门调查核实,并由挂失申请人在调查书上签章认可,调查员填写调查结果,交主管审核,若调查结果属实,则在挂失7天后予以办理解付、补发新存单(折)或转存等手续,调查书作为挂失申请书第一联的附件,永久保管。
  3.对挂失人身份证件的核实,可向证件签发机构发查询调查函,根据查询回复时间酌情延长解付、补发新存单(折)和转存时间,但原则不超过1个月(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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