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银行电子银行服务管理办法(暂行)

  (四)账务管理
  1.受理机构要建立开销户登记簿,开销户登记簿由各行确定打印时间,但至少1个月打印一次,由事后监督保管。
  2.客户的申请表、协议书、开销户凭条交事后监督。申请表和协议书由专人专夹单独保管,开销户凭条随当日传票装订。
  3.由于电子银行业务是全自动方式完成的,各机构当日营业终了结账无传票,为保证此项工作账务核算的准确及时,每日电脑批处理后打印有关报表,即时交有关部门核对。
  4.电子银行服务增加的报表有:电子银行服务开销户登记报表、电子银行服务流水报表、电子银行服务统计报表、银证转账明细报表等。
  (五)销户/撤消销户管理
  1.电子银行服务销户是指全部或部分撤消电子银行服务客户号码项下子账户的钩连关系。
  2.客户提出取消我行电子银行服务时,可到我行电子银行服务联网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电子银行服务开销户申请表。
  3.电子银行服务销户(即撤消全部子账户钩连关系):银行接到客户交来的电子银行服务开销户申请表时,柜员应核对身份证明、借记卡配套的活期存折等资料与我行记录是否相符,检查该客户电子银行账户下各类子账户的情况,无误后予以办理销户手续。
  4.电子银行子账户销户(即撤消部分子账户钩连关系):银行接到客户交来的电子银行服务开销户申请表时,柜员应核对身份证明和相应子账户的资料与我行记录是否相符,无误后予以办理销户手续。
  5.客户的销户,银行受理后的即时生效。客户销户生效前所发生的一切业务,视同客户自己办理。
  6.撤消销户是指恢复已销户的电子银行服务。撤消销户交易必需经主管授权才能办理。银行受理撤消销户后,即时生效。
  五、风险管理
  (一)客户与银行签署的电子银行服务协议书和填写的开销户申请表,由事后监督编号后专人专夹入会计库长期保管。
  (二)电子银行服务提供的转账服务,只能限制在客户本人的不同账户之间的相互转账,或客户指定的子账户与客户指定的(即指与银行签有专门协议的)另一客户账户的互相转账。
  (三)加强电子银行服务的开销户管理,柜员、授权人必须严格审核申请人姓名、身份证件与所申办的各类子账户户名是否一致。
  (四)要严格电子银行服务交易密码的管理,办理业务时柜员应提醒客户对电子银行服务交易密码注意保密。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