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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外币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账务管理部门必须每日对账,保证当日账务相符。
 第十九条 除票汇业务外,总行有关部门和各分行不得要求账户行主动借记总行账户。各分行办理票汇业务可以指示账户行主动借记总行账户,但分行必须在开出汇票的当天下午3:00前以SWIFT MT299报文通知总行国际业务部,载明汇票号码、受票行等细节,以便总行进行头寸管理及核销账务。
 第二十条 分行使用总行账户办理业务需要进行查询时,应以SWIFT报文向总行国际业务部发出查询,总行国际业务部收文后须于营业日当天向查询行发出安慰电,并同步向账户行发出查询,直至问题解决。
  分行使用本行在代理行开立的专用账户或子账户办理业务需要进行查询时,应以SWIFT报文自行向账户行查询。
 第二十一条 分行在办理业务需要了解总行账户条款时,可向总行国际业务部查询。

第四章 外币账户的关闭

 第二十二条 农业银行外币账户在使用中如发现下列情况,将通知账户行关闭账户:
  (一)账户使用率低、业务合作前景不大,或账户服务质量差而无明显改善,或账户收费水平长期偏高而账户行不愿对账户条款进行调整。
  (二)账户行与农业银行发生重大业务纠纷,造成农业银行经济损失或国际信誉损失且责任在账户行一方。
  (三)账户行经营出现巨大亏损,信誉出现严重问题。
  (四)分行违规使用在代理行开立的专用账户或子账户,且在限期内仍未改进的。
  (五)未经总行批准,分行擅自在代理行开立的外币账户。
 第二十三条 总行国际业务部根据第二十条所述情况,按有关程序关闭总行相关账户。
 第二十四条 关闭境内外分行的子账户或专用账户,须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总行国际业务部根据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通知境内外有关分行关闭相关账户,或有关分行根据自身业务变化等最新情况向总行国际业务部提出关户申请,经总行国际业务部审查同意后,向总行有关部门及相关分行发出关闭账户的通知。
  (二)总行有关部门和境内外分行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该账户办理收付款业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未达款项的清理工作,并以SWIFT报文正式通知账户行划转头寸及关闭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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