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面积] 是指在报告期期末房屋开发单位出租的商品房屋的全部面积。
[出租给个人] 指实际出租给国内个人的商品房屋面积,不包括外租部分。
[实际销售额] 指报告期内出售房屋的总收入 (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实际销售面积同口径,包括正式交付的商品房屋在建设前期预收的定金、预收的款项及结算尾款和拖欠款。不包括未交付的商品房所预收的款项。收取的外汇按当时外汇调节市场价折算在其中。如果商品房是跨年完成的,应包括以前年度所收的定金及预收款。
八、开发经营情况
1、实收资本情况
[实收资本] 是指企业实际收到的所有投资人投入的资本,包括以实物形式、货币形式、发明创造或技术成果等无形资产形式投入企业的资本。该指标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项目的期末数填列。
[国家资本] 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该指标根据会计“实收资本”明细科目填列。
2、资产负债情况
[资产] 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资产总计] 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递延资产、其他长期资产。该指标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项的期末数填列。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指企业在报告期末提取的各年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该指标按会计“资产负债表”中“累计折旧”项的期末数填列。
[本年折旧] 指企业在本年度内累计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该指标根据会计“财务状况变动表”中“固定资产折旧”项的数值填列。
[负债总计] 指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将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其偿还形式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资产或提供劳务的方式偿还。负债一般按其偿还期长短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 指企业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其中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预付货款及贷款应付未付利息、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和应交利润等。
[长期负债] 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其中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务、长期应付款项等。该指标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长期负债合计”项的期末数填列。
[所有者权益合计] 指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企业净资产等于企业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其中包括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最初投入以及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对股份制企业,所有者权益即为股东权益。该指标允许小于零,当数额小于零时用“-”号表示,其资料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项的期末数填列。
[损益情况]根据会计“损益表”中相对应的科目填报。
[经营收入总计] 是企业对外转让、销售、结算和出租开发产品所取得的经营收入。具体包括:
[土地转让收入] 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按国家规定转让经开发的土地和未经开发的土地所得到的收入。
[商品房屋销售收入] 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在报告期售出商品房屋的收入,一次收清的,一次全部计入销售收入,按合同规定分期收款的,可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分次计入收入。
[房屋出租收入] 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在报告期内,在不改变现有财产所有权关系的条件下,将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房屋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所得到的租金收入。
[其他收入] 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在报告期内从事除以上收入外的收入,包括配套设施销售收入、代建工程结算收入、出租产品租金收入等。
[经营成本] 指企业从事主要业务活动而发生的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包括:土地转让成本、商品房销售成本、配套设施销售成本、代建工程结算成本、出租产品经营成本等。
[销售费用] 指企业在从事主要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包括转让、销售、结算和出租开发产品等。
[经营税金及附加] 指企业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税法规定交纳的应从经营收入中抵扣的税金和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其他业务利润] 指企业除主营业务外的其他业务收入扣除其他业务成本、费用、税金后的净收入。
[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工资、各种税金、劳动待业保险费等以及企业在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中为进行资金筹集等财务活动而发生的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投资收益及营业外收入] 指企业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包括股利、利息收入和利润及收回投资时发生的收益等,以及企业经营业务以外的收入。
[营业外支出]指企业经营业务外的支出。
[利润总额] 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反映企业最终的财务成果。根据会计“损益表”中的“利润总额”项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九、其他指标
[竣工房屋住宅套数] 指报告期内房屋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达到住人或使用条件的正式交给开发公司的成套住宅数量(以设计图纸为准)。
[拆迁还建房屋竣工面积] 指报告期房地产开发公司竣工的用于拆迁还建的房屋面积。
[统建代建房屋竣工面积] 指报告期房地产公司接受委托、定向开发建设,并收取一定的管理费所建设的房屋竣工面积。
[公益性建筑竣工面积] 指报告期房地产开发公司竣工的学校、幼儿园、派出所、居委会、商店等公益设施建筑面积。
[年平均从业人员数]指报告期内每天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计算方法为:
报告年内12个月平均人数之和年平均从业人员数=12或:年初人数+年末人数年平均从业人员数=2
[年末从业人员数]指报告期末最后一天的实有人数(包括在岗职工、离退休返聘人员、兼职人员、借用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等)。
[全年从业人员劳动报酬] 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年实际支付给本企业在岗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和支付给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第五章 房地产交易
一、房地产交易
[房地产交易] 是指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等市场行为。
(一)房地产转让
[房地产转让] 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1、新建商品房登记备案
[交易过户套数] 是指报告期内已办理交易过户手续的商品房屋总套数。
[交易过户面积] 是指报告期内已办理交易过户手续的商品房屋总建筑面积。
[交易过户金额] 是指报告期内已办理交易过户手续的商品房屋交易总金额。
[可预售面积] 是指报告期内,经批准预售仍未竣工的商品房面积连同上期结转的可预售总建筑面积之和。
[合同备案套数] 是指报告期内,向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预售商品房屋总套数。
[合同备案面积] 是指报告期内,向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预售商品房屋总建筑面积。
[合同金额] 是指报告期内,向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预售商品房屋总交易总金额。
2、存量房买卖
[成交套数] 是指报告期内,已办理交易过户手续的存量房屋总套数。
[成交面积] 是指报告期内,已办理交易过户手续的存量房屋总建筑面积。
[成交金额] 是指报告期内,已办理交易过户手续的存量房屋的交易总金额。
(二)房地产抵押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