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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2001年-2005年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基本网络的建设进度。工商行政管理网络系统由涉密网、内部网、外部网三个部分组成。其中,涉密网将按国家保密要求组织建设,内部网由总局、省级局、市(地)局、县(市、区)局、工商所五层四级专线或虚拟专用网构成,外部网由各地利用本地政府网或因特网构成。总局负责总局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之间的第一级专线联网,省级局负责省至市(地)、县(市、区)、工商所的三级联网。2002年前,实现总局与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局之间的全部联网;2005年前,省级局都要建立网络管理中心,与所属全部市(地)局和70%以上的县(市、区)局联通网络;采用专线、虚拟专用网、公用电话线等多种方式实现60%以上的工商所与县(市、区)局联网。沿海口岸地区城市工商局都要积极开展与经贸委、外贸、税务、海关等有关部门进行联网。
  在网络系统建设中,要利用先进、可靠的安全技术,建立一套安全防范技术体系。同时,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障网络、设备和信息资源的安全。
  (二)重点抓好信息资源建设。建立、健全和开发利用各类经济户口信息资源是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工作。第一,总局、省级局、市(地)局数据中心按照各类经济主体信息和相关数据资源物理分布存储,逻辑集中建库和信息整合的建设思路,建立全系统共建共享的信息资源库,实现内资、外资、私营企业登记和重要案件数据全部入库;第二,加强数据资源质量控制与开发管理,确保数据信息全面、完整、准确、实时、开放、安全,要能够提供具有统计和分析功能的数据信息,满足不同层次和领域的需求。
  (三)大力推进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以网络和各级数据中心为基础,以经济户口管理为主线,以总体设计、统一标准为原则,以信息互通、业务联动、优化处理流程为目标,改进和提高业务应用软件功能,推进七个方面业务应用:
  1.经济户口管理系统。改进现有的企业登记管理系统,建立工商所动态监管系统,建立登记机关与监管工商所和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反馈渠道,从而建立一个跨地域、跨部门联动的“经济户口管理系统”。
  2.打假维权系统。以“12315”申诉举报电话为受理平台,以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网和数据处理中心为传输和处理平台,建立一个组织健全、反应灵敏、执法有力、覆盖全国的打假维权信息传输与处理系统。
  3.广告管理系统。以广告媒体监测为基础,以日常检查和案件查处为重点,建立反应快速、运行高效的预警系统和执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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