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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2001年-2005年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十五”期间,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根本;以加入WTO后政府职能、管理方式转变为契机;以落实国务院领导“把好市场主体的入门关、当好市场运行的‘裁判员’、作好市场秩序的坚强卫生”和“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善监管执法手段”的要求为工作目标;以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和科学求实、规范高效的工作作风为行动准则,加快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拓宽信息技术应用范围,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切实加大行动执法工作的科技含量。
  “十五”期间,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
  (一)全面完成总局、省级局、市(地)局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建设,积极开展与经贸委、外经贸、税务、海关等有关部门进行联网,形成一个纵向互通、横向互通、立体的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网络系统。
  (二)以经济户口管理为核心,围绕市场准入和市场行为监管,建立总局、省级局、市(地)局三级数据中心,实现管理电脑化、档案数字化、信息网络化和办公自动化,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建立社会“诚信”环境提供可靠的公共信息资源。
  (三)建立工商行政管理电子政务平台,实现工商政务公开、透明和网上办公等电子政府功能,适应加入WTO后新环境下的政府新型运行管理模式,为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和企业不良行为预警制提供技术环境。
  三、基本原则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遵循“需求导向,推进应用;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一标准,协同建设;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基本原则。
  (一)基本导向,推进应用。要紧密结合我国加入WTO后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大应用开发力度,积极推广、拓宽应用领域。应用开发要在各级信息化管理机构的统一组织下有序地进行,要借鉴、兼顾已有的好的应用系统,避免重复和浪费。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通盘考虑,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确保整体效能。
  (三)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各单位都应根据自身实际,遵循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律,把握自己的建设重点,快出成果。
  (四)统一标准,协同建议。总局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各地自行组织实施的信息化建设必须遵循总局颁发的统一标准和规范。加强上下级之间、信息技术部门与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之间、不同业务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合力,提高信息化建设效率与成效。
  (五)资源共享,安全保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既要按照系统建设的统一要求,从全局出发,坚决打破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倾向,统一资源管理,实现网络互通、信息共享;又要严格遵照国家的有关安全保密法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信息网络和信息资源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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