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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拟定自然科学基金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规范自然科学基金委财务运作;负责自然科学基金财务预、决算管理;负责各类资助项目的经费拨款和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与监督;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国有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对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拓展自然科学基金经费来源。
  (四)国际合作局。
  拟定外事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国际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综合协调外事经费分配;研究、拟定自然科学基金对外合作的国别政策;建立与国外科技机构、国际组织的联系;归口管理国际交流活动;组织、协调包括双边和多边协议项目在内的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办理因公出国任务审批事宜;归口管理与港、澳、台有关的学术活动。
  (五)人事局。
  负责拟定劳动与人事工作规划及有关规章制度;负责机构、编制和干部管理(含直属事业单位、挂靠单位的领导干部);负责职工的劳动工资与保险、福利工作;代管离退休干部工作。
  (六)数学物理科学部。
  组织拟定数学、物理科学领域的发展战略、优先资助领域和项目指南;负责受理、评审和管理各类数学、物理科学基金项目;负责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的组织与管理;负责专家评审系统的组织与建设;承担重要科学问题的咨询;承办自然科学基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化学科学部。
  组织拟定化学科学领域的发展战略、优先资助领域和项目指南;负责受理、评审和管理各类化学科学基金项目;负责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的组织与管理;负责专家评审系统的组织与建设;承担重要科学问题的咨询;承办自然科学基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生命科学部。
  组织拟定生命科学领域的发展战略、优先资助领域和项目指南;负责受理、评审和管理各类生命科学基金项目;负责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的组织与管理;负责专家评审系统的组织与建设;承担重要科学问题的咨询;承办自然科学基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地球科学部。
  组织拟定地球科学领域的发展战略、优先资助领域和项目指南;负责受理、评审和管理各类地球科学基金项目;负责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的组织与管理;负责专家评审系统的组织与建设,承担重要科学问题的咨询;承办自然科学基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组织拟定工程与材料科学领域的发展战略、优先资助领域和项目指南;负责受理、评审和管理各类工程与材料科学基金项目;负责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的组织与管理;负责专家评审系统的组织与建设;承担重要科学问题的咨询;承办自然科学基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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