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是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的主体,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找准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围绕企业经营目标,制定总体规划、确定实施方案。
(二)企业要建立实施信息化工程的组织管理体系,将信息化工作纳入企业经营管理日程,决策层应有专人负责信息化建设。企业要努力培养一支制造业信息化的队伍,建立一套科学的培训制度和人才政策,将信息化培训作为职工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对推进制造业信息化工作做出成绩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三)开展制造业信息化工作要注意产、学、研相结合,优势互补,由企业自主决策选择必要的技术依托单位或咨询服务机构,共同实施信息化工程。
(四)制造业信息化工作必须与企业的“三改一加强”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紧密结合,借助信息化对企业的组织、管理、运行模式进行重新组合和优化,切实有效地提高企业的总体竞争能力。
(五)开展制造业信息化工作要进行科学的投资评估,合理地做出投资决策,企业实施信息化工程所需的资金以企业自筹为主,逐步加大对研究开发的投入,并通过各种方式,积极从社会各渠道筹资。
(六)制造业信息化工作的成效最终要以企业取得更多效益和提高总体竞争能力作为评价依据,并要符合企业发展的长远利益和目标,要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四、充分发挥国家和各地方、行业有关部门的作用
(一)国家、地方、行业有关管理部门要把制造业信息化作为“十五”的工作重点,加大支持力度。各地方、行业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目标,并做好总体规划和工作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二)制造业信息化工作必须有经济、科技、产业、教育、财政、金融等部门的大力协同,政府部门应强化工作的组织指导机构,对重大项目加强协调。各地方、行业有关部门要处理好制造业信息化工作与经济、科技主管部门及产业部门诸计划之间的关系。
(三)各级经济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应用制造业信息化技术,并将是否应用制造业信息化技术作为考核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重要内容。各级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公共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推进制造业信息化相关产业的发展,为制造业信息化提供保障。
(四)各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的宏观调控,营造促进制造业信息化发展的政策环境。对推进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做出成绩的企业,在技术创新计划、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风险投资和股票上市等方面予以支持。
(五)要加强制造业信息化的发展战略研究,保证我国制造业信息化的目标和方向的正确性。要站在战略的高度选择重大科技问题,重点支持一批制造业信息化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