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附件《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网络技术方案》)
15.互联网访问服务
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在信息发布方面的优势,将互联网访问服务作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信息服务的重要手段。
(1)入网应选择电信部门的全国骨干网,即163(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或169(中国公众多媒体通信网)。域名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标准办理,可在当地申请,并统一在gov.cn下。
(2)主要服务内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页导航;系统内用户对基金收缴和发放信息、基金运行情况、分析预测报告等信息的查询;社会公众对个人帐户信息、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等信息的查询。
(3)市网主页应与省网主页相链接,省网主页应与部网主页相链接。
16.使用IC卡
劳动保障IC卡作为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应用对于推动系统建设,实现一体化管理有着重要意义,劳动保障IC卡已被列为国家金卡工程的重要项目之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对劳动保障IC卡统一规划、统一规则、统一信息标准和数据结构,在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险各业务领域通用。
养老保险基金缴拨、社会化发放和凭卡查询等业务将依托于劳动保障IC卡。
六、制度建设
17.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制度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期内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的专家论证制度;
--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审批制度;
--应用软件推荐审批制度;
--招标采购制度;
--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基本功能规范;
--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运行评估办法;
--劳动保障IC卡管理办法;
--地级以上城市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年度调查登记制度。
各地可在这些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
18.应用软件的推荐审批制度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统一组织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软件的开发工作,并向全国推荐使用,建立应用软件的推荐审批制度,积极开展应用软件的技术研讨。
推荐的应用软件系统应具备以下条件:符合养老保险的业务发展要求;符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的数据项要求、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和数据接口标准;符合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要求;承担该软件技术开发和技术支持的机构应是有技术实力、信誉良好的信息技术注册公司,并有能力在数年内承担该系统的技术支持和升级维护;该应用软件系统在一个以上大、中城市使用成功。
审批程序:成立临时的软件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业务、技术部门负责人和用户代表、有关专家组成。由应用软件系统的委托开发单位提出申请和提交有关资料。评审委员会就软件、资料和采购成本进行讨论并提交评审意见。评审意见经报劳动保障部审批,推荐为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的应用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