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生产力为标准,正确处理好长远利益和近期利益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在控制人口、促进就业、建立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体系时,必须要同国家、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相适应,必须考虑国家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受能力,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和维护社会稳定面临的重大问题。
三、人口控制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主要任务
继续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进一步落实“三为主”(以宣传教育、避孕、经常性工作为主)的工作方针,建立依法行政、村民管理、优质服务、政策引导、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管理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大力提倡优生优育,提高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不同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均衡发展。
(二)政策措施
1、继续实行党政领导责任制。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认识和解决人口问题,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位置,坚持不懈地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抓紧抓好,确保未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
2、制定有利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各级政府部门要采取小额贷款、项目优先、科技扶持、政策优惠等措施,帮助计划生育农户增加经济收入。优先保障计划生育贫困户的基本生活需求,解决现实困难,提高社会经济地位。研究制定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父母养老保障的有关政策,切实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各种奖励优惠措施,解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
3、建议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家立法进程,逐步建立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体系,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加强法制宣传,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4、加强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加强中西部贫困地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设施和能力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卫生技术服务资源,尽量共享现有人员和设备,巩固和发展服务网络,改善服务条件。积极培训和充实基层技术服务人员,满足群众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需求。城市要积极发挥社区的管理服务功能。建立以现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机制。
“十五”期间,以预防农村地区高发先天性疾病为重点,逐步形成覆盖重点地区的出生缺陷干预网络,全面推进优生优育工作,使我国出生缺陷发生率在现有水平上明显下降。
5、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网,及时准确地掌握妇女节育生育状况,提高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促进就业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主要任务
1、努力促进就业增加,缓解结构性失业矛盾
继续保持经济的快速增长,最大限度地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基本满足城乡劳动适龄人口的就业需求。广开就业门路,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企业,将第三产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作为今后扩大就业的主要渠道。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城市化进程和强化提高劳动力素质,改善劳动力就业结构,提高就业弹性和就业容量,有效减轻结构性失业压力,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