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振华
电子集团公司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工作的通知
(劳社部函〔2000〕16号)
贵州省劳动厅、财政厅:
原电子工业部所属振华电子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已参加你省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考虑到该集团公司的特殊情况,为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经国务院批准,从1999年10月1日起,对振华电子集团公司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足支付基本养老金的部分,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1999年10月1日起,振华电子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纳入你省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行省级管理。该集团公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含个人缴费)的比例,按照你省确定的统一缴费比例执行。其他具体政策按照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部分中央直属困难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工作的通知》(财社字〔2000〕6号)执行。
二、你省要督促振华电子集团公司按照规定的比例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按国家规定对该集团公司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进行清理,确保离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要对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