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
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调查研究的通知
(1999年7月1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公室:
今年是“三五”普法规划实施阶段的最后一年,明年将进入总结验收阶段。为确保“三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并做好“三五”以后普法依法治理的部署工作,全国普法办决定,利用今年下半年的时间,在全国工展一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调研活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研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这次调研活动要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从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高度,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
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和本地区、本部门的“三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状况,提出“三五”普法总结验收的意见、建议,探索“三五”以后继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的基本任务、工作重点、主要途径和措施,为“三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和“三五”普法以后的工作部署打下基础。
二、调研课题
(一)关于“三五”普法总结验收问题
1.本地区、本部门“三五”普法规划的落实情况;
2.本地区、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特点、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3.本地区、本部门“三五”普法验收的任务、方法、步骤及应注意的问题。
(二)关于“三五”普法以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在实践依法治国方略,推进跨世纪新发展的形势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面临哪些重要课题;
2.当前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哪些主要矛盾和重大问题;
3.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突破、新发展的途径与措施;
4.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哪些重大典型和成功经验;
5.对全国部署“三五”以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三、调研时间、步骤
这次调研活动从八月份开始,年底前结束,大体分两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从八月初至十月中旬,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自行组织调研,并写出两个调研报告,即“关于‘三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意见的调研报告”和“关于‘三五’普汉以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报告”。两个报告请各地、各部门分别于九月中旬和十月中旬送全国普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