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清洁汽车行动顺利、有序地进行,为“空气净化工程”作出应有的贡献,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清洁汽车行动的总体目标与指导原则
(一)总体目标
“清洁汽车行动”将以降低汽车排放污染、净化空气为目标,以高新技术的开发、应用、推广为依托,推动科技与产业的结合,通过试点示范,采取各种综合治理措施,尽快遏制汽车污染日益加剧的势头,配合“空气净化工程”其它工作的实施,力争在3-5年内使我国主要城市的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同时,通过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以及燃料电池汽车技术的攻关与推广应用,从根本上治理汽车排放污染,依靠科技进步,建立新型清洁汽车产业,形成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原则
1.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加大政府宏观管理力度
发展清洁汽车是一项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事业,是涉及多部门、多行业、跨地区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大政府宏观管理的力度。为此,各有关部委已联合成立全国清洁汽车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负责清洁汽车行动的组织领导和部门间的协调,进一步完善清洁汽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决定清洁汽车发展所涉及的重大问题,并向国务院提出有关政策等方面的建议。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本部门管理范围内事项加强管理。同时,建立清洁汽车行动专家组,以加强对有关技术、经济与管理等方面的咨询,为决策服务。
2.依靠科技,坚持攻关键、抓应用、上产业、创效益的方针
发展清洁汽车要充分依靠科技进步,用高新技术推动产业发展。要抓紧对急需解决的各项技术的筛选,并在此基础上加大投入,组织关键技术攻关;以应用为目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通过政策导向、市场牵引、试点示范、逐步普及来推动产业化发展;要特别注意技术的整体优化和产业化,形成规模,在应用中发现和研究新问题,不断创新,提高技术水平,并以经济效益作为工程实施的评价标准。
3.坚持持续、稳定的政策,强化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
保护大气环境,是我国经济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因此,发展清洁汽车不是短期行为,而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战略。要充分发挥政策的宏观导向作用,制定长期稳定的发展清洁汽车鼓励政策和限制高污染汽车的生产和使用的严格排放技术法规,推动“清洁汽车行动”的实施。
4.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大力协同,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