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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使用许可管理规定

  2.使用方必须根据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密级按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严防泄密。
  3.违约条款:
  (1)使用方在使用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主管部门的规定,其使用权即无条件终止。
  (2)使用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提供方有权收回其所提供的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及相关资料,使用方不能保留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任何拷贝或者使用基于该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开发的任何成果,并须赔偿因违约侵权给提供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提供方所提供的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及许可的用途等见附表。提供方在向使用方提供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时,同时提供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相应数据说明和使用说明。
  提供方不承诺对所提供的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中可能存在的与现势的某种不一致或者缺陷进行修改。提供方不因该数据本身的瑕疵而对使用方所造成的任何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5.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二份。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将协商解决。

       提供方(盖章):      使用方(盖章)
       地址:           地址: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协议签订地点:

附表:



                        使用许可协议编号:甲__

┌───┬──────────────────────────────┐
│提供方│                              │
├───┼──────────────────────────────┤
│使用方│                              │
├───┴──────────────────────────────┤
│          许可使用的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
├────┬──┬─────────────────────┬────┤
│数据名称│密级│        地理范围         │数据格式│
├────┼──┼─────────────────────┼────┤
│    │  │                     │    │
├────┼──┴────────────────┬────┼────┤
│数据内容│                   │版权所有│    │
├────┼───────────────────┴────┴────┤
│特别许可│                             │
├────┼─────────────────────────────┤
│数据载体│1.光盘:2.4MM磁带;3.8MM磁带;4.其他____│
├────┼─────────────────────────────┤
│许可的使│1.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政府用于宏观管理。          │
│用用途 │2.有关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政府用于社会公益目的。      │
│    │3.经省级以上测绘主管部门批准适用甲类协议的其他用途__。│
├────┴─────────────────────────────┤
│              其 他 事 项              │
├───────┬─────────────┬──┬─────────┤
│提交数据的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
├───┬───┴─────────────┴──┼──┬──────┤
│工本费│  1.介质费 2.人工费 3.其他  │金额│      │
├───┴────┬─────────┬─────┼──┴──────┤
│ 使用方付款方式 │         │ 付款时间 │         │
├───┬────┴─────────┴─────┴─────────┤
│   │                              │
│ 备注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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