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命名
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决定
(2000年2月23日发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实施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在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中开展了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
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各基层单位涌现出一批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组织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劳动保障法律意识,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为鼓励先进,积极推进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开展,更好地发挥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在维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的积极作用,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授予北京市西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36个基层单位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号召各基层单位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不断提高维权意识,完善维权职能,健全维权机制,充分发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中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作用。希望受到命名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再接再厉,深入做好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工作,为营造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名单
北京市西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
河北省石家庄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
山西省临汾行署劳动局劳动监察科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人事与劳动局
辽宁省锦州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
辽宁省大连市劳动局信访仲裁处
吉林省劳动厅劳动监察处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
江苏省连云港市劳动局劳动关系与监察科
浙江省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
浙江省温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安徽省芜湖市劳动局
福建省厦门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
江西省南昌市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