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建立和完善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工作机制。成立重要国际组织对策研究小组和WTO/TBT通报咨询工作领导小组,按照WTO/TBT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对外通报我国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程序我国参与ISO、IEC、OIML等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活动的有效性,研究加强我国实质性参与的对策和扩大企业参与的措施。在现有合作协议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定期会晤机制,切实落实年度计划和协议确定的项目;通过外专局等培训渠道和资金,着手组织全系统中、长期赴外干部培训。要适应加入WTO的需要,逐步开展同有关国家的双边合作并将重心转向与经贸直接相关的领域。
11.建立既符合国际惯例又适应国情需要的合格评定工作机制。加快产品认证工作的步伐。2001年,确保入世后安全认证制度的内外一致,建立统一的安全认证程序。清理整顿认证市场,依据新《
产品质量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对认证、咨询市场的机构认可、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的有效运行机制,提高认证工作的有效性。充分发挥地方局对认证市场的监管作用。在三年内彻底实现政事分开,使认证机构走向市场,成为真正独立公正的第三方中介性机构。
12.改进和完善质量技术监督宣传工作。加快研究将业务工作同社会宣传相结合、相促进的办法,改进新闻发布、公告、宣传报导的组织形式和内容,提高大型活动的组织水平和社会影响力。三年内建立全系统受理举报投诉的快速反应网络。按照《
产品质量法》的要求,加大为消费者排忧解难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有关学、协会的作用,加大宣传的力度和深度,提高社会地位和影响。
13.加快全系统的信息系统建设。2001年年底前,省级局实现计算机等信息化手段在信息传输、信息处理、人事管理、档案管理、统计数据信息方面的应用。2003年年底前,统一应用软件,在执法监督、监督抽查、标准、计量、认证、锅容管特等信息联网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力争在国家局、省级局、市(地)级局之间实现三级联网。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快技术机构的改革与发展
14.明确改革发展方向,深化技术机构改革。总的指导思想是: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市场取向。根据国家关于科技体制和事业单位改革的精神,技术监督系统技术机构按照基础性、公益性、非赢利性机构方向进行改革。国家局直属计量、标准研究机构、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机构纳入公益性科技部分改革,争取国家科技支持。确定并抓紧实施国家质检中心改革方案。对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公共安全产品的国家质检中心,争取财政支持;撤销一批技术落后、重复设置、多年没有承担国家任务的国家质检中心;引导和鼓励承担一般性产品检验任务的国家质检中心走向市场,成为中介性检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