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本通知所指企业不含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附件:如文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第
十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每申请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应当相应增加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如果企业注册资本已超过《规定》中的最低限额(海运500万元,空运300万元,陆运、快递200万元),则超过部分,可作为设立分支机构的增加资本。
第十八条:企业成立并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1年后,在形成一定经营规模的条件下,可申请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其母公司或总公司。
附件二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在已核准
经营地域内设立分公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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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公司 │中文 │ │ 总公司│
│ ├─────┼───────────────────┤ │
│ 名称 │英文 │ │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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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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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性别 │年龄 │ 学历│ 所在单位 │
│ 负责人情况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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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 │ │法人代│ │经营地域 │ │
│ │ │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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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批文 │ │企业│营业执照 │ 分公司 │
│ │名称 │ │ 成立时间 │ │ │ │
│ │ │ 号 │ │编号│注册号 │ 负责人 │
│ ├─────┼─────┼──────┼──┼─────┼──────┤
│企业│ │ │ │ │ │ │
│ ├─────┼─────┼──────┼──┼─────┼──────┤
│已设│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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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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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情│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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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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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经 │ │
│ 营范围 │ │
│ 和地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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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 │ 所在单位 │ 联系电话及传真│
│项目联系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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