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关于下发《夹层玻璃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告2009年第18号--批准<尼龙-6膨化变形长丝地毯用纱线加工贸易标准>等33项加工贸易标准执行》(发布日期:2009年4月20日 实施日期:2009年5月11日)废止

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关于下发《夹层玻璃
 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通知
 (2001年1月11日 署税〔2001〕141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现将《夹层玻璃加工贸易单耗标准(HDB/JC002—2000)》印发你们,自2001年4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实施后,各地外经贸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标准审批加工贸易合同(包括结转深加工),各地海关应严格按照本标准进行备案、核销。2001年4月1日以前仍按原标准审批、备案、核销加工贸易合同。
  请遵照执行。

附件:《夹层玻璃加工贸易单耗标准(HDB/JC002—2000)》


                      HDB/JC002—2000
            夹层玻璃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商品编号70072190)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平板玻璃(商品编号:70052900)和聚乙烯醇缩丁醛薄膜(以下简称PVB胶片)(商品编号:39209100)为主要原材料制成的夹层玻璃(商品编号:70072190)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海关和外经贸委管理部门对从事夹层玻璃加工贸易企业进行加工贸易单耗审批、备案和核销管理。
  2.定义
 
 2.1 夹层玻璃单耗:指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加工1平方米的夹层玻璃所耗用的平板玻璃的面积(平方米)和PVB胶片的面积(平方米)。
  2.2 夹层玻璃工艺损耗率(%):指在正常生产制造过程中,因生产工艺所必需但不能物化在产品中的平板玻璃和PVB胶片占平板玻璃和PVB投入量的百分率。
  3.单耗标准
 
 3.1 原料品质规格
  3.1.1 本标准对平板玻璃品质无特殊要求,适用于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对平板玻璃品质的认定。
  3.1.2 PVB胶片宽度:430mm—2440mm,部分带有彩带。厚度:0.76mm和0.38mm两种。本标准对PVB胶片的品质无特殊要求,适用于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对PVB胶片品质的认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