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开展劳动合同执法检查,督促各类用人单位与所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组织开展两个确保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检查。继续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打击非法职业中介,严厉查处用人单位克扣和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行为。加大劳动保障年检和巡视监察工作力度,加强队伍建设。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案件,杜绝行政不作为现象,举报结案率达到95%以上。
(二十八)推动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和逐级备案审查制度,制定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的办案质量,及9时纠正违法行为。结合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进程,抓紧清理、修改和制定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九、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规划和信息系统建设
(二十九)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规划。抓紧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编制、修改、论证工作,组织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颁布后的贯彻落实和宣传工作。
(三十)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年度计划。编制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做好2002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编报工作。试编劳动保障事业年度发展报告。
(三十一)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统计工作。继续做好两个确保月报、季报统计分析工作。完善统计指标体系,改进统计调查方式,扩大抽样调查范围,继续开展两个确保抽样调查,组织开展企业人工成本和劳动力工资指导价位调查。
(三十二)抓紧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落实系统建设资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以中心城市资源数据库和计算机网络建设为重点,抓紧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规划、标准规范的落实和组织实施工作。试点地区要统一应用软件,实现城市与省、部的网络联结,开展从资源数据库中进行数据统计并通过网络上报的试运行。加快建设和有效运用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建立省级劳动力市场监测中心、收集、处理省内劳动力市场数据,发布政策和劳动力市场信息,逐步形成全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
十、全面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十三)加强劳动保障科研工作。组织开展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发展弹性就业和阶段性就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终身教育、社区在劳动保障工作中的作用和西部劳动力资源开发等重点课题的研究,提出对策措施。
(三十四)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扩大国际合作领域,加强与国际劳工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的交流与合作,争取更多的国际资助和技术项目。继续开展与有关国家商签双边社会保险协议工作。制定《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开展清理整顿,加强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