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
 (第99号)


  《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修正案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第十六条修正如下:广告代理收费标准为广告费的15%。

                            局长 王众孚
                          二000年十二月一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